2. 银行业利用外资与海外布局取得进展
(1)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外资作用明显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外资在遵循“以我为主、循序渐进、安全可控、竞争合作、互利共赢”原
则下,加强“引资、引制、引智、引技”,取得新进展。截至2008年底,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
(2)外资银行经营业务范围逐步扩大
新批准7家外资法人银行从事人民币零售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法人银行开办国债承销业务,
允许外资法人银行发行银行卡。截至2008年底,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58家、外资法人银
行27家,获准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外资银行机构51家。
专栏6:国际金融危机下的银行业跨境监管合作
在金融国际化的大背景下,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凸显出银行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落后于银行跨境经营的现实,银
监会高度关注银行业跨境监管合作工作。目前,有效跨境监管机制在诸多方面需要加以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关于跨境监管合作与分工
在现行跨境监管合作框架下,跨境监管分工协作存在诸多不足,相关纠纷无法得到适当解决,有必要对现行的跨境监
管合作框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是对跨境监管有效性进行评估时,需要综合考虑母国和东道国的监管能力及在危机下对银
行进行实际支持、承担存款保险义务的能力。二是各国应在跨境监管合作的基础上,有效保护银行债权人利益。三是母国
和东道国应当有清晰的监管权责划分,一般而言,母国监管者负责监管本国法人银行的清偿能力和整体流动性,而东道国
监管者对外国银行分行的监管职责有限。如果母国缺乏保证银行清偿力的监管资源、援助银行的财政资源或意愿不足,或
者当存款保险范围不大且资金不足时,东道国存款人利益在外国银行破产时容易受到损害。
2. 关于银行跨境破产清算问题
境外总行或母行破产时,如何有效控制其在东道国的分行(子行)的资产是东道国监管当局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由
于地域性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的普遍应用,各相关国家强调根据本国破产法处置跨境破产,造成破产银行在不同国家的资产
不能集中统一清算,使得不同国家的债权人难以得到平等的赔偿,这也促使各国在跨境破产清算中极力维护本国债权人的
利益。
3. 关于MOU有效性问题
按照巴塞尔关于跨境监管方面的原则,跨国银行设立机构的国家和地区监管当局间都签署了监管备忘录。此次危机表
明,备忘录中关于监管信息交流的规定过于笼统与原则,东道国监管当局难以从母国监管当局得到有助于做出有效监管判
断的信息。其原因主要是备忘录缺乏法律约束力,且条款不够细化,可操作性不强。
专栏7:银监会关于银行业对外开放政策效果的评估
银行业对外开放是我国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金融日益融入世界经济的客观要求,是推进我
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和提高整体竞争力的重要力量。银监会成立伊始就高度重视银行业对外开放,始终坚持改革与开放并
举、开放与监管并行、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方针,以深化改革迎接对外开放,以强化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以优化服务改善开
放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坚定不移”,更好地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2007年9月银监
会成立评估工作组,启动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政策效果的评估,并于2008年底完成。报告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与
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股权合作,增强了资本实力,改善了股份结构,带动了其在公司治理、经营理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方面的一系列内部变革。银行业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银行业改革发展,初步达到预期的政策效果。在此
过程中,我国银行业不仅未出现系统性风险,而且稳健程度明显增强,较好地维护了国家的金融安全。
作为银行业监管部门,我们始终坚持在确保国家经济安全、银行业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推进体制改革,提升银
行业对外开放的战略高度和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效益,增强银行业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通过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监管有效
性,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4家实施股改的大型商业银行先后引进9家境外机构投资者,24家中小商业银行引
进33家境外机构投资者,3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引进3家境外机构投资者,共引进资本327.8亿美元。26家
非银行金融机构引进25家境外机构投资者,引进境外资本11.2亿美元。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引进境
外机构投资者,有效地提高了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加快了金融创新步伐。
(2)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海外布局稳步发展
银监会坚持在审慎监管、严格审批的原则下,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海外发展。2008
年,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海外布局在机构设置和投资入股境外金融机构方面继续稳步发展。
大型商业银行向全球布局的目标发展。截至2008年底,5家大型商业银行共有78家一级境外营业性机
构;共收购(或参股)5家境外机构,涉及收购金额约合71.3亿美元。这些境外机构分布在亚洲、欧洲、
美洲、非洲和大洋洲,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领域。中小商业银行海
外布局开始起步。2008年10月,招商银行纽约分行正式开业,这是美国1991年实施《加强外国银行监管
法》以来批准设立的第一家中资银行分行。政策性银行从自身的海外发展战略和财务考虑,开始对境外
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对海外发展模式进行初步尝试。
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迈出“走出去”步伐。2008年1月,首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子公司中油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香港子公司获批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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