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即墨市和济宁市红十字会在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中,通过帮助特困农民加入“新农合”制度、积极参加大病医疗救助活动,使政府“新农合”制度向特困大病农民延伸,对提高农村“新农合”制度的参合率和提高参合农民治大病的信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红十字会通过“新农合”募捐和及时有效的救助活动,扩大了红十字会在农村的影响,树立了良好的公益形象。红十字会的参与成为“新农合”制度的重要补充。
向春玲在山东农村调研红十字会参与“新农合”制度建设情况 中国发展门户网图
山东省即墨市和济宁市红十字会在农村医疗救助方面的探索活动,带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多重创新,对于其他地区在“新农合”制度建设上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社会公益团体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开拓了一个新的发展空间。
一、组织结构的创新。“新农合”制度的主导是政府。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政府为“新农合”提供的医疗救助资金有限,又不能有效吸引和配置社会资源。红十字会加入“新农合”制度建设后,建立了社会资源流入医疗救助基金的渠道,缓解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的不足,形成了政府与社会团体组织之间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
二、资源配置方式的创新。红十字会进入“新农合”制度建设,使原来单一的由各级政府配置资源的方式被打破,一种新的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合理配置资源的体制和机制正在形成。即墨市红十字会3年来向社会募捐了3920万元的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弥补了政府投入的不足,提高了对参合农民大病救助的救助水平,也为特困农民带来了心理上的安慰和社会支持。
三、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在“新农合”制度结构中,主要是针对自愿参合的全体农村居民,由民政部门实行的医疗救助主要是针对农村常规性需要救助的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户,而且政策性极强,缺乏灵活性。红十字会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制度的建立及灵活的救助方式正是弥补了“新农合”制度结构中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民医疗救助的不足,从而使“新农合”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既考虑到救助工作的相对固定性,同时兼顾随时性(特殊情况随时救助)和应急性(重大事故、重大疫情应急救助)。 (中央党校科社部社会学教授 向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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