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区科委不接受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同一年度在区其它部门(属区财政资金支持的)已申请支持的项目的申报;
2、同一企业的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科委的专项计划和基本计划,只能选择一类计划申报,受理的项目未被立项的当年也不允许再次申报;
3、已有项目列入海淀区科技发展计划尚未结题的企业不能申报新项目;
4、由于本次征集的项目立项时间在2010年,所以企业申请的项目在(含)2009年以前所做工作和资金的投入情况,在《建议书》的“项目前期预研综述”中填写。项目总投资指申请立项阶段的总投入,项目库和建议书中的总投入应一致;
5、项目联系人及单位联系方式应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科委并在系统中变更;
6、申报单位对所申报的项目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科委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的项目申报,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本《指南》由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项目科联系人及电话:
夏霁 62318517(18)转607
张学勤 62313985
于萍 62318517转685
技术支持电话:82898270转110 51281231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9年6月23日
附:项目申报咨询收费服务
报价:不含异地差旅费用
【项目申报代理服务】:如当次项目申报未成功,下次申报免前期申报费用。
项目服务时间范围:4个工作日起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89
电话:010-88828427 ;010-88828323 ; 010-88828302
传真:010-88828310
网址:www.chinagate.cn
E-MAIL:chinese@chinagat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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