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拉动消费1000-1200亿][再安排40亿元鼓励汽车以旧换新][09年汽车报废量将达270万辆][购置税减半新车不享受补贴][车主获补贴需四条件][9省市开展5类家电产品换新试点][电视机等享受补贴][不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企业和产品][可通过网络申请][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答问]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对于“黄标车”如何界定?为什么地方可以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年限、城市管理等因素,调整补贴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因环保标志是黄色的而得名。我国是从2000年7月1日开始执行国Ⅰ排放标准的。“黄标车”油耗比“绿标车”高30%,污染物排放量是现行国Ⅲ排放标准的14倍。
《实施方案》规定,中央按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对地方实行补贴资金包干。地方可以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年限、城市管理等因素,调整补贴标准。主要考虑,目前我国部分大中城市对“黄标车”报废更新有一定的资金补贴,如果中央补贴政策与地方补贴政策共同使用,效果会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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