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就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答问
国办转发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广网北京6月3日消息 (记者曹囡囡) 近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
《实施方案》的基本思路是,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坚持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扩大消费政策相衔接;与将于2011年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制度设计相一致;既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又要做到简便易行,方便广大消费者。
《实施方案》提出了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的具体补贴范围、标准和流程。
(一)2009年在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再安排40亿元,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以及“黄标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给予不高于同型车辆单辆车辆购置税金额补贴。具体为:中型载货车6000元,轻型载货车5000元,微型载货车4000元,中型载客车5000元,轻型载客车4000元,微型载客车3000元,其他车型6000元。中央按上述补贴标准,对地方实行补贴资金包干。地方可以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年限、城市管理等因素,调整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车主按照有关规定,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向车主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和有效身份证明申领补贴资金。
(二)2009年安排财政资金20亿元,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长沙等9省市,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财政共同负担。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
消费者通过网络或者电话提出交售旧家电,回收企业上门收购,并向消费者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家电销售商凭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按照新家电售价减去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财政部门根据销售商的有关记录和凭证给予补贴。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一律交售给拆解处理企业。拆解处理企业向回收企业垫付运输费用,并开具发票。财政部门根据拆解处理企业实际回收量,按照标准给予运费补贴。
《实施方案》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要求加强领导,制定明确的实施细则,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方便广大消费者,同时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可直接拉动消费1000-1200亿
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后,可更新老旧汽车100万辆、家电500万台,直接拉动市场消费1000-1200亿元;回收利用各种资源近230万吨,其中废钢铁150万吨,废有色金属17万吨,废塑料25万吨,废橡胶近20万吨;稳定和扩大就业近5万人。同时,也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国家再安排40亿元资金鼓励汽车“以旧换新”
方案要求,2009年在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再安排40亿元,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以及“黄标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给予不高于同型车辆单辆车辆购置税金额补贴。具体为:中型载货车6000元,轻型载货车5000元,微型载货车4000元,中型载客车5000元,轻型载客车4000元,微型载客车3000元,其他车型6000元。中央按上述补贴标准,对地方实行补贴资金包干。地方可以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年限、城市管理等因素,调整补贴标准。
发展改革委:2009年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汽车、家电快速增长,保有量大幅增加,淘汰更新潜力大。据有关部门预测,2009年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报废量近9000万台,如加速淘汰更新,将促进汽车、家电产业稳步增长。
老旧汽车油耗比新车高5-10% "以旧换新"减少污染
老旧汽车油耗比新车高5-10%,老旧家电电耗比新家电高20-30%,“黄标车”油耗比“绿标车”高30%,污染物排放量是现行国Ⅲ排放标准的14倍。实行“以旧换新”,有利于提高汽车、家电能效水平,减少环境污染。
发改委:购置税减半新车不再享受老旧汽车更新补贴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汽车“以旧换新”同时符合财政部、商务部2009年第20号公告的补贴车型,只能享受一种补贴政策,如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老旧汽车更新补贴政策。
汽车车主得到“以旧换新”补贴需要四个条件
首先,车主拥有的车辆要符合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车型范围和使用年限等要求;其次,车主要将报废汽车交售给合法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得到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是,车主凭据《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和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地、市一级的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四是,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请补贴车辆审核无误后,发给车主《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车主凭《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领取补贴资金。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详解“黄标车”如何界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因环保标志是黄色的而得名。我国是从2000年7月1日开始执行国Ⅰ排放标准的。“黄标车”油耗比“绿标车”高30%,污染物排放量是现行国Ⅲ排放标准的14倍。
9省市开展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
2009年安排财政资金20亿元,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长沙等9省市,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财政共同负担。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
电视机等5类家电产品享受“以旧换新”财政补贴
确定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产品。主要考虑这5类家电居民普及率高,社会保有量大,需求增长快,更新潜力大。
家电“以旧换新”不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企业和产品
家电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这5类家电产品产业集中度较高,行业自律较强,市场环境较好。家电“以旧换新”的受益群体主要集中在城镇居民,相对农村市场而言,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更加完善,居民消费需求多样化,如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企业和产品,对目前市场会形成较大冲击,制约市场需求,不利于政策的执行。
家电“以旧换新”程序:消费者可通过网络申请
消费者通过网络或者电话申请,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并向消费者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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