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拉动消费1000-1200亿][再安排40亿元鼓励汽车以旧换新][09年汽车报废量将达270万辆][车主获补贴需四条件]["黄标车"如何界定][9省市开展5类家电产品换新试点][电视机等享受补贴][不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企业和产品][可通过网络申请][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答问]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对于鼓励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能否与现行的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重复享受?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汽车“以旧换新”同时符合财政部、商务部2009年第20号公告的补贴车型,只能享受一种补贴政策,如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老旧汽车更新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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