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拉动消费1000-1200亿][再安排40亿元鼓励汽车以旧换新][购置税减半新车不享受补贴][车主获补贴需四条件]["黄标车"如何界定][9省市开展5类家电产品换新试点][电视机等享受补贴][不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企业和产品][可通过网络申请][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答问]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一方面,进一步拉动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扩大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另一方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
他指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汽车、家电快速增长,保有量大幅增加,淘汰更新潜力大。据有关部门预测,2009年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报废量近9000万台,如加速淘汰更新,将促进汽车、家电产业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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