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和分工
此次督查工作在总局党组领导下,由消保局负责具体安排和综合协调。督查工作分别由王东峰副局长、公平交易局、市场司、企业注册局、个体司和外资注册局的司局领导带队,有关司局和消保局派员参加,共组成6个督查组,每组3人。第一组检查北京、天津,第二组检查上海、山东,第三组检查山西、陕西,第四组检查黑龙江、内蒙古,第五组检查广东、福建,第六组检查江西、湖南。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督查是贯彻国务院和国家处理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落实总局文件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对问题奶粉及时停售和下架退市的重要措施。各级工商机关和督查组的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清查问题奶粉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准备,妥善安排。总局督查组在出发前,要进行必要的集中培训,认真学习国务院领导有关婴幼儿问题奶粉事件的重要批示、国家处理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清查问题奶粉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熟悉工作内容,掌握工作要求,并主动协调,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提前与相关省级工商机关沟通情况,妥善安排好集中督查的各项工作;地方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配合督查,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文字汇报材料和工作措施等各项准备工作。各督查组的具体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由总局各牵头司局负责。
(三)全面分析,客观总结。督查结束时,各督查组要向被检查的省级工商局反馈检查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各检查组应于检查结束后,于9月21日前提交集中督查报告报送总局消保局。报告要具体反映所督查的12个省份22家企业的69个批次问题奶粉市场清查和下架退市的情况,以及消费者退换问题奶粉的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指出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
(四)严格要求,廉洁自律。总局督查组在检查工作中,要实事求是,谦虚谨慎,严格把握政策,不随便表态,不接受记者采访和群众上访;要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轻车简从,认真执行督查的纪律。被检查的省级工商局在接待工作中,要坚持一切从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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