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海尤其提到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的土地供应;改善实行土地供应方式,增加土地招标出让。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两年的,要收回土地使用权。”
各民主党派也积极建言献策保障性住房。民革中央提案建议,加快制定《住房保障法》,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尽早出台《住房保障法》,以法律形式保障公民的住房权和基本住房需求。法律中要明确各级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法定职责和地位,规定保障范围和标准、保障性住房的准入与退出、保障资金的来源以及各级政府职责分工等,实现对各级政府履行住房保障职责的最大约束力和强制力。
民革中央的这份提案还建议要强化行政问责制,将住房保障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评、测评政府官员升迁的硬指标。
农工党的提案题为《关于加快住房保障立法完善住房制度的建议》。农工党指出,住房保障目前在具体运作中存在保障性住房供应量严重不足、保障对象覆盖面过于狭窄、运作不规范等现象,现有的部门法规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实施随意性强,缺乏统一的法律指导和约束。
为此,农工党建议二次房改,建议成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二次房改,并且尽快提出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和“四定两竞”公共住房改革的具体方案并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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