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日讯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这一数据遭到了民众的质疑。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于昨天发布公告,将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方案予以公布,称将认真研究社会公众和专家意见,并予以改进。
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方案(摘要)
调查目的
房地产价格调查的目的,一是以翔实的数据资料反映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变化趋势,服务于各级党政决策,服务于国民经济核算,服务于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满足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及预警和完善我国价格统计指标体系的需要。
调查任务
1.调查和搜集房地产市场中各种价格,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价格资料。
2.编制房屋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和土地交易等价格指数,科学地计算各种房地产价格,准确反映房地产价格变动幅度和市场发展趋势。
3.结合房地产投资规模、投资效益和市场变化情况等主要指标,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客观地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为党政宏观决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服务。
4.定期向各级党政部门和全社会公布各种房地产价格统计信息。
调查城市和调查范围
目前,房地产价格调查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进行,调查范围为市辖区。调查城市名单及其辖区区划编码见附录。
调查内容和调查对象
1.调查内容
(1)房屋销售价格。房屋销售价格主要包括新建房销售价格、二手房销售价格两部分。
(2)房屋租赁价格。房屋租赁价格是指各类房屋的市场租金,主要包括住宅(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租金和非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用房)租金等。
(3)物业管理价格。物业管理价格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价格主要包括住宅、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物业管理价格等。
(4)土地交易价格。土地交易价格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建设单位在开发之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实际支付的价格,不包括土地的后续开发费用、税费、各种手续费和拆迁费等。土地交易价格主要包括居住用地价格、工业用地价格、商业营业用地价格和其他用地价格等,土地交易方式主要包括拍卖、招标、挂牌销售、市场转让、市场抵押等。
2.调查对象
(1)各级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房屋土地交易中心等。
(2)房地产企业。
(3)房地产经营机构。
(4)物业管理企业。
(5)有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部分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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