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我注意到,《规范》没有处罚的条款,那如何保证其实施?
陈宜瑜:处罚要靠纪律,靠制度。行为规范和纪律是两回事,纪律我们还要坚持不懈地抓,对违纪和以权谋私的问题,只要发现,我们在处理时绝不会手软。我们采取多管齐下,特别强调用制度管理人,用文化熏陶人,用规范约束人。《规范》就是要告诉大家什么不应为,什么不能为,什么不可为,比如规定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制度,甚至规定离开基金委工作岗位后,还要注意言行,维护科学基金公正性。这些内容都是要靠大家自觉遵守的,规范应能起到倡导、教育、指导和约束的多重作用。
现在,每个委内的工作人员都在认真学习《规范》。今后,每个到基金委工作的人员,无论是专职的还是兼职的,都首先要学习《规范》,据此约束自己的行为。把《规范》向社会公布,也是为了接受科技界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指导。
记者:您能否总结一下决定科学基金评审公正的关键环节是什么?如何保障科学基金评审公正?
陈宜瑜:“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是科学基金一贯坚持的评审原则,是科学基金制的鲜明特色,是维护公正性的基础,是科学基金赢得科技界信任的根本保证。我们还形成了以尊重科学,公正透明,激励创新为核心的科学基金文化。在评审工作中,我们采取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级评审,依靠专家对申请项目的科学价值、创新性等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坚持以学术价值判断为核心标准,以创新为导向,科学面前人人平等,不以身份、地位、名望论高低。
我们一直高度重视专家评审系统建设,不断更新和充实专家库,形成了包括海外专家在内7万多人的评审专家队伍,建立了64个学科专家评审组。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专家评审组实施定期轮换制度,评审全过程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防范利益冲突。每年有30—40万人次的专家参加科学基金通讯评审,近800名国内专家和近百名海外专家参加会议评审。
科学基金的评审制度,对于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学术评价中违反公正原则的行为,遏制拉关系、走后门等不良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发挥了重要作用。基金委遴选的专家不仅有很强的学术背景,同时还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对会评专家,基金委实行了会前承诺制度,提醒专家注意评审纪律,注意回避、保密等制度。在完善的评审体系和严格的评审程序中,“小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大同行”会议评审是科学基金评审公正的关键。
同时,基金委建立健全了科学基金监督体系,建立了有效的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和完善的监督制度,实施了一系列有力的举措。比如,在会议评审中实行了派驻监督组制度等,进行过程监督;制定颁布了《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加强了对基金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剽窃等科学不端行为的惩戒力度;印发了《关于加强科学基金工作中科学道德建设的意见》,倡导科技工作者树立科学精神,反对学术霸权等不良学风;制定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异议期试行办法》,公布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资助候选人,接受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监督等等。
记者:在完善制度和规范方面,基金委还有哪些打算?
陈宜瑜:2006年,在基金委成立20周年之际有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章程》。其后,我们花了很大精力推进科学基金立法。国务院于2007年2月正式颁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7年基金委党组决定,把落实《条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行政管理作为今后的主要任务。一年多来,我们在规章制度的梳理、健全和规范上做了大量工作,对现有的规章按“废、留、并、改、立”作了分类处理,基本形成了由65部内部规章和36部部门规章组成的科学基金规章体系,下一步还要继续修订和完善。
另外,在行为规范建设方面,我们还要继续抓申请人、项目承担者、评审专家和依托单位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办法》将于今年出台,以进一步强化规范专家评审行为。总之,要把道德行为规范推进到与科学基金事业相关的群体里去,让相关人员都遵守各自的行为规范,共同维护科学基金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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