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投亲靠友,大多数自主外迁的移民都是由中介介绍的,中介情况各有不同,但基本都是绕过政府的民间行为,埋下了很多隐患。”三峡移民问题专家雷亨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政府组织的外迁工作,始于1999年5月召开的三峡工程移民工作会议。政府作出了“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村移民外迁”的政策调整,经过与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等11个省市协商,同意将重庆市和湖北省的12.5万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向这11个省市及重庆和湖北的非库区县外迁。从巫山迁到广东省惠州市良井镇的黄义清和同行的69名移民,正是政府组织的“大迁徙”浪潮中的一朵浪花。
相对于自主外迁,政府组织的外迁“好处很多”,比如政府会给外迁移民建移民村,分给每人25平米的住房面积,在外迁地做生意,还享受三年不交任何费用的政策优惠。
因为村里还没有完全被淹,何贵珍一家一直捱到2003年年底才收拾包袱搬到湖北荆州市川店镇古松村居住。
“把家里能带的东西都带出来了,当时就想一头扎根在那儿,再也不回来了。”临行时,何贵珍在自家后山埋下穿了多年的黑土布鞋,算是留给家乡的一点念想。
“日子怎么过?”
“刚一来,我们就想走了,很失望。”说话的是何贵珍的妻子黄世梅,因为幼年一场疾病落下的病根,黄世梅左眼失明,只有右眼能看见。
“当初的承诺,没有一项兑现的。”何贵珍接过话茬。按照当地政府当初的承诺,只要三峡移民搬迁到湖北,就会有现成的房屋和土地供其居住和耕种。一家人到了古松村,没田种也没房住。花了22000元买下当地村民的一套二手平房,才换来了两亩八分地。种上稻谷,这些稻谷就是家里主要的粮食来源。
“日子怎么过?”
何贵珍夫妇想到了“打菜”,也就是从农民手中批发蔬菜,再摆摊转手来卖,一天挣十来块钱,勉强度日。过了半年光景,“打菜”的日子眼看着也维持不下去了。
一家人难以忍受的,还有寂寞。妻子黄世梅几乎不和当地居民交流,过着深居简出的日子,只是逢年过节到同村搬去的移民家串串门,而其时7岁的女儿何丹,也很不适应在古松小学的读书生活。“大部分都是湖北本地的,我说不来湖北话,合不拢。”何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很想念家乡的小伙伴,在那里,她很孤单。
令何贵珍不悦的还有,古松村早年成立了一个信用合作社,当地政府要求每人交500块钱的安置费存到合作社,并承诺每月都会付利息,何贵珍一家三口,交了1500元。合作社垮台以后,本金打了水漂,更别提利息了。
移民何贵林回忆,他2004年到北京打工,公安局例行查户时,发现他的身份证在电脑上竟“查无此人”,将他关了24小时;后经打电话到古松村核实,才了结此事。“户口根本没有给我们上!”何贵林很是气愤。古松村这批巫山移民的户口补办手续,直到2006年才落实。
类似的遗憾也发生在黄义清等人身上。2002年,家住巫山老县城的黄义清和同乡刘长康、李德生等69位移民搬迁到了广东省惠州市良井镇。到了惠州,包了几辆车赶到位于良井镇的移民安置点。
“心都凉了半截。”65岁的黄义清摇摇头,呈现在他们面前的移民安置房是两排孤零零的平房,玻璃窗上还有很多泥灰没有擦干净。
有着十几年网箱鱼养殖经验的刘长康颇具生意头脑,他原盘算在良井镇开开饭馆,做做副食生意,大展拳脚一番,“谁知那里工厂少,没有人气,人旺不起来。”做生意的念头也就很快打消了。
因为语言不通,移民们基本不与本地村民交流,而与本地人的隔阂也随处可见。黄义清举了一个例子,“屋子只有一层,我们就把饭端到坝子里来吃,一些干部、社员就骑摩托车来,像看猴一样看我们吃饭。”
当然,这种“不适”感也是有个体差异的。同样是被安置到同一村子的移民,有的选择了返乡,有的还是扎下了根。
艰难的回家路
2005年5月,妻子黄世梅的娘家叔叔去世了,何贵珍一家连夜赶回了巫山。这是搬迁后何贵珍第一次回到家乡。这一回,就再也挪不动了。
此前,同村的何贵林带着一家四口已经从湖北省荆州市川店镇古松村回到了巫山新县城。送行的时候,自称多年没有掉过泪的何贵珍,硬是伏在何贵林肩上痛痛快快大哭了一场。“当时就埋下念头,我们迟早也是要回的。”何贵珍说。
回巫山的前夜,何贵珍把在湖北置办的房屋以6500块钱的低价卖了,而这笔钱,只是当初买价的三分之一。“这么一来二去的折腾,家里的钱都花光了。”何贵珍叹了口气。
据统计,东坪二组迁到湖北的118人,只有十来人还留在湖北,其余的人都回了巫山。
然而,回家的路并没有想象中简单。
三峡大坝蓄水水位逐年升高,曾经的家,早淹没在滚滚江水间,依山而建的巫山新县城,多了些繁华,却让“返流”的移民少了些亲切感。
没有房住,何贵珍一家就在巫山新县城平湖路的码头上,搭了一个棚子,用油布撑起来,一住就住了两年。“夏天热,冬天冷,太难过了。”妻子黄世梅说。
水位不断升高,码头也无法安身了,何贵珍一家上岸,先是寄住在亲戚家,2008年才搬到了现在的“家”。“家”是与人合租的,在巫山县平湖西路的一幢八层老楼内,每年1900元的房租。
这间15平米的逼仄房间内,竖放着两张床,中间用一些衣物、棉被和书籍堆砌起一米高的“隔断”,这也是何贵珍家的全部家当。女儿何丹就睡在靠窗的那张小床上,何贵珍夫妇睡另一张双人床。“女儿一天天大了,很多不方便。”黄世梅叹了口气。
12岁的何丹是个十分沉默寡言的女孩,采访的大多数时候,她只是静静地发呆,只在记者问起她未来的理想时,何丹才微微显出一丝憧憬,“让爸妈住一套好房子,在大城市里住。”
或租房,或投亲靠友,成了这群”回流”三峡移民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
黄世梅现在是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2008年,经熟人介绍,黄世梅去了县城里一家洗脚城工作,一个月2000元收入。丧失劳动能力的何贵珍,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家烧水做饭,做好妻女的后勤工作。
45岁的邓以柱2000年从湖北松滋回到巫山县城,一家五口在巫山县城的平安租赁站租住了一套60平米的房子,年租金4800元。与何贵珍家相似的是,邓以柱也是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如今,他在县城一个建材租赁点做搬运工,每天装10车,每车1吨,每车挣2块5,月收入在1300元左右。
像这样的“一头担”家庭,在“回流”移民中不在少数。还有一些家庭,丈夫或妻子一方留守县城,另一方就去沿海打工。
37岁的何贵林,家里有两个尚在读书的女儿和一个老人,妻子2003年就去广东佛山玩具厂打工,常常是一两年回来一次,何贵林就在县城滨江路买了几辆自行车,晚上7点开工向游客出租,一直忙到半夜收摊。“能勉强把生活维持着走。”何贵林说。
生活依然是吃力的,但是很少有一个“返流”的移民愿意回去,“家乡毕竟认识的人多些,熟人多了路好走。那边(迁出地)没地没房,还要受气,日子更不好过。”何贵林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不被故乡“承认”的人
2006年的一天,65岁的黄义清出门不慎摔断了两根肋骨,小儿子找到了巫山县政府,想咨询医疗费的问题。“某处负责人直接大手一挥,把我们挡在了门外,说了一句,你们是广东人,我们管不着。”黄义清心里咯噔了一下,祖祖辈辈在巫山生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被人称为“广东人”,感觉别扭极了。
此前,“返流”的黄义清一直住在小儿子家,靠着家里两个儿子每人300元的生活费过活。相似的情况发生在57岁的黄湘秀身上。2002年,黄湘秀和老伴“随大流”从广东省惠州市良井镇回到了家乡巫山,住在大女儿家中,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每人出200元,负担两个老人的生活费。
同样“返流”的杨于林,回到了老家巫山县巫峡镇桂花村,与91岁高龄的老父亲、63岁的残疾哥哥相依为命。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杨于林两个在广东打工的儿子每月寄来的600元生活费。
因为没有养老保险,子女接济几乎成了这些老年人唯一的经济来源。
黄湘秀很是羡慕曾是邻居的韩长坤。因为是就地后靠(三峡移民政策中的一种,就是原来在库区住的人,搬到后移的新建的县城或者就在自家原来的山上,没有被淹没的地方),63岁的韩长坤不仅有养老保险可以领,还有每月1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钱不多,但生活还是要"松活"些,”韩长坤说。在重庆方言里,“松活”的意思是轻松。
同韩长坤一样就地后靠的巫峡镇桂花村村民杨世连,把家安在了巫山新县城,靠着活络的生意头脑,在县城的繁华地段神女大道开了一家咖啡馆,“月入七八千不是很难的事。”杨世连颇为自豪。收入已是相当不错了,凭着本地户口,杨世连一家四口每人还能领到最低生活保障费,共计每月400元。
“湖北人“的身份,对于何贵林的意义,就剩下还能领到每年每人600元的后期扶持费,总计扶持20年。
对于何贵珍一家而言,更严峻的问题是女儿何丹的学费。因为是“湖北人”,12岁的何丹在巫峡中学就读,得交7000元的议价费,而每月2000元的家庭收入,实在是杯水车薪。“我们很多人都是贷款让娃儿去上学的。”“返流”移民何贵林,面临的是上初中的大女儿7000元、上小学的小女儿5000元的议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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