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称耗资130多万元,尚欠30万元
据路延川介绍,郝庄分局于2007年开始动工建设,2008年5月原郝庄地税所迁入办公。
路延川说,修建该分局共花费130.4万元。“我们税务局没有这么多钱,更不会动用纳税人的钱去建造”,资金来源主要有:河北省地税局拨款40万元,县里的拆迁补偿款30万元,余款自筹。
记者问:“自筹怎么筹?”
他回答说:“我们给市局、省局逐级打基建困难补助报告。”
据路延川介绍,截至2008年11月,县地税局共得到上级补助的基建工程款30万元。余下的30万元现在还没有筹到,只给了建筑队一些保证金和押金。
据了解,路延川是2008年7月才调任县地税局,他来的时候郝庄分局已建好并开始办公了。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4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建设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安排,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或捐赠,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或摊派,不得向其他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一位在邢台市地税局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称,他去过不少地方税务所,也曾亲身“体验”过郝庄分局“附属区”的接待。他认为,“称这个地税所为‘五星’级豪华税务所有点夸张,但就我所知在邢台这一带确实属于最好的,整个邢台再也没有第二个有着这样规格的税务所了。”(实习生田国磊 本报记者 王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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