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各级风景名胜区应当坚持什么样的原则,保护绿化资源的完整性与观赏性?
答:保护优先、利用服从保护。
67、游览者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有什么样的义务?
答:保护林草植被和各项绿化设施。
68、本条例所规定的禁止损害绿地的行为有哪些?
答:(1)在树木旁或者绿地内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2)损毁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3)在树木或者绿化设施上悬挂广告牌或者其他物品;(4)在绿地内取土、搭建构筑物;(5)在绿地内用火、烧烤;(6)其他损害绿化成果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69、本市树木所有权实行什么制度?
答:登记。
70、树木所有权不明确的,由哪一级人民政府确定?
答: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71、哪些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做好绿化相关工作?
答: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农业、财政等部门。
72、哪些部门应当组织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绿化监督与管理工作?
答:交通、水务、市政管理、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
73、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是?
答: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74、对哪些绿化工程应当进行质量监督?
答: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
75、第五十四条规定,哪些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绿化管理人员,做好绿化管理工作?
答: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76、第五十四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本区域内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应当如何?
答:予以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77、市和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进行哪些措施?
答:可以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等措施。
78、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如何配合检查?
答:不得拒绝、阻挠、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79、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作出规划许可前,应当就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的哪些内容征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答:有关绿化用地的内容。
80、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绿化用地的内容征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几个工作日内反馈?
答:7个工作日。
8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地的什么?
答:性质和用途。
82、中心城、新城、建制镇范围内,因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公共绿地性质和用途的,应当经谁批准?
答:市人民政府。
83、需要改变其他绿地性质和用途的,应当经哪些部门审核批准?
答: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84、严格限制移植树木。因城市建设、居住安全和设施安全等特殊原因确需移植树木的,应当经哪些部门批准?
答: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85、移植许可证应当在移植现场公示,接受谁的监督?
答:接受公众监督。
86、同一建设项目移植树木不满50株的,由哪一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答: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87、一次或者累计移植树木50株以上的,由哪一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答: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88、符合哪些情形的树木,经批准可以砍伐?
答:(1)已经死亡的;(2)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无保留价值或者发生其他严重病虫害的;(3)因抚育或者更新改造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4)因城市建设、居住安全和设施安全等特殊原因确需移植但无法移植或者无移植价值的。
89、同一建设项目砍伐树木胸径多大的并且不满20株的,由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答:小于30厘米。
90、砍伐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的,以及一次或者累计砍伐树木多少株的,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答:20株以上不满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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