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近日向各地发出关于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树木采挖管理,坚决遏制大树进城之风。
通知明确,对古树名木、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的树木、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内的树木、天然林木、防护林、风景林、母树林以及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其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树木等,禁止移植。对确因基本建设征占用林地或道路拓宽、旧城改造等特殊情况,需要移植树木的,需报林业等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后方可移植,并妥善保护管理。移植要讲究科学,确保成活。
近年来,一些地方为追求城市快速绿化效果,大量移植大树古树进城,不仅造成树木原生地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景观的破坏,而且由于移植过程强度修枝、切冠,加之养护跟不上,移植成活率低,对森林资源保护和城乡绿化事业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通知》指出,挖掘大树,异地栽植,违背树木生长的自然规律、改变树木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不利于树木生长,破坏了原生生态。从山上或农村移植树木到城里搞绿化,是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不仅不能增加森林碳汇,而且还破坏森林资源,极不利于巩固多年的林业建设成果。移植大树古树成本费用很高,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要求,大力发展苗木基地,保障城市绿化需要。各地要积极发展本地育苗基地,定向培育适合城市造林绿化的乡土、珍贵、优质苗木,为城市增绿提供充足的苗木资源。要做好苗木生产规划,调整不合理的苗木生产结构,重视培养乡土树种苗木,并在良种繁育上下功夫,努力培育珍贵树种和速生苗木。做好农村家庭苗圃的技术指导,注重苗木生产与城市绿化有机衔接,积极引导城市绿化采用适生大苗,以大苗栽植替代大树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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