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园林绿化局召开的《北京绿化条例》座谈会上了解到,《北京绿化条例》将在3月1日起实施,新条例对植树、砍树和小区绿化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
根据该条例规定,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化用地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0%,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绿地建设费用纳入开发建设总投资。如果开发商擅自改变绿地用途,将按该处土地地价处以相应面积3至5倍罚款。
条例还规定,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购买碳汇(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简单说就是让自己出资培育的森林消除自己排放的二氧化碳)、参与绿化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首席记者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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