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的最新发展
城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随着城镇企业改制,原先计划经济时代由单位保障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逐渐转移到社区。中国政府在1997年提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计划到2010年,在全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截至2006年底,中国95%以上的地级市、88%的市辖区和50%以上的县级市组织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创建了108个全国社区卫生示范区 。社区卫生服务通过执行降低药品价格和政府补贴的新政策,促进了城市公共卫生事业,降低了居民医药费负担和医疗保险的支出。例如,上海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改革以后,病人门诊人均费用下降了14.2% 。
农村卫生工作。卫生服务网络基本覆盖了广大农村地区。2007年底,全国1636个县 共设有县级医院5879所,县妇幼保健机构1612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63所,县卫生监督所1333所。全国61.4万个行政村共设立60.5万个村卫生室,占行政村总数的98%。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和卫生员为1.04人。乡镇卫生院门诊量由2006年的7亿人次增加到2007年的7.6亿人次,住院量增加到2662万人,与上年相比大幅增加。2007年,病床使用率也有所增加,由2006年的39.4%提高到48.4% ,但是病床使用率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低使用率反映了供求关系存在的问题:从需求的角度看,高昂的医疗费用导致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减少;从供给的角度看,医院的选址和医疗设施的规模与医院服务实际需求不匹配。(摘自中国[海南]改革研究院撰写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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