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外汇局拟松绑QFII资金限制 平安称高管6600万年薪与交强险无关 -3月人民币有效汇率贬值1.19% 破7影响几何 荷包胀只是货币幻觉 -证监会: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服务部将规范为营业部 -国内成本影响粮价 粮食实际价格可能涨两成 食用油价格全面回落 -中国禁止公款邀请演艺明星办营业性演出 答问 十大考古新发现 -神七拟10月发射 正培训14名男宇航员 国产新型潜艇研制披露 -部分大部委副职超员 发改委与3部委拆分交叉职能进入关键期 -罗格否认讨论停止圣火传递 藏独收买"雇佣军" 隔5秒有人抢火炬 -严防少数品种价格异常波动引发全面上涨 -国务院批准设立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 新区开始行政体制改革
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包括两部分内容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8 年 04 月 09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中新网4月9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近日通知印发《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2008年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抽检工作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对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二是对餐饮业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现场进行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两部分内容的开展都要针对可能存在卫生安全问题的产品和场所进行,并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生产经营企业采取曝光、处罚等措施,以体现国家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和严肃性,使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既达到规范和净化市场的作用,又充分体现对消费者的消费引导作用,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08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继续要求由承担抽检任务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及时查处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并做好省际间的协查和通报工作。

抽检信息公布要依据《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和《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指南》要求,既达到警示效果,又能指导消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加强对本地区典型案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指导工作,要强化新闻宣传意识,积极向社会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卫生抽检工作进展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例。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相关文章:
卫生部:防范和应对灾害次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卫生机构2小时上报
陈竺:将鼠疫作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常抓不懈
中国糖尿病患者超2000万 成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我国药企可强行仿制专利药
图片新闻:
湖北罕见雷雨大风天气8人死亡 冰雹袭击重庆湖南湖北浙江
中国能源报告蓝皮书:我石油消费仍将高增长 2010年4.07亿吨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反贫困进程/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能源发展战略规划
· 中国推行大部制改革
· 08年公务员考试资讯/ 考研资讯大全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现代化报告—国际现代化 / 生态现代化 / 社会现代化 /科学发展报告
· 中国社会统计数据大全(中英文版)
· 中国环境统计数据大全(中英文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