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策建议
6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办公会议强调,我国经济运行正处在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要坚定不移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丰富和完善。继续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仍将是国家促进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既定方针和手段。宏观政策仍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但在执行中,可能会出现结构性微调。
1、促进经济回升,宽松货币政策仍将持续
由于信贷增长较快、金融体系流动性充裕、经济积极现象显现,货币政策进一步放松已无必要;而考虑到外贸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回稳的基础尚不稳固、年内物价不会出现大幅上涨,尚未到政策收紧的时机。基于对我国经济基本面的考虑以及“保增长”目标的实现,货币政策适度宽松的基调不会发生改变。预计,全年信贷投放将在9万亿元左右,预计未来月均新增贷款仍能达到4000-5000亿元的水平,这也将保证M2增速在20%以上的较高增长水平之上持续一段时间。
从防范长期通胀风险,控制通胀预期考虑,年内不会降息。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取决于货币市场流动性的变化情况,如果股票市场IPO的重启、外汇占款投放规模下降过多等导致银行体系流动性出现紧张,央行将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投放资金或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来确保金融体系流动性的充足,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在信贷政策上,为了实现“调结构、促转型、增后劲”,央行和银监会可引导商业银行对信贷投放进行结构性调整。加强窗口指导和政策引导,围绕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振兴规划,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中小企业、三农、助学、就业等的信贷支持,加大对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过剩产能向外转移、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同时继续限制对“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出口信贷的规模,探索在出口信贷中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融资。此外,管理层还将进一步发挥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推动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2、坚持积极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方向
今年以来,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对保证经济增长提供了有效的支撑。但是,当前的积极财政政策也隐藏着若干风险。因此,积极财政政策在保持一定力度的同时,也要通过对财政支出进行调整来保证经济的持续复苏。一是加大对再就业的支持力度。通过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缓缴五项社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除养老保险外的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为困难企业稳定岗位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给予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采用多种方式就业。二是支持发展义务教育。拨付2009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落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落实各项国家补贴、助学金政策。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占全部预算的比重大幅增加,将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四是除了要从根本上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稳定居民的消费预期之外,重点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准)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各级政府应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以及各级地方政府间的事权、财权,由不同级次的政府分工合作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3、进一步调整结构,全面增强国内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抓紧实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农机下乡、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特别要注意做好产品招标工作,防止拉动一些落后生产能力。引导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发展旅游休闲消费,拓宽文化消费市场。要针对制约消费增长的主要因素,深入研究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拓宽消费领域、改善消费环境等方面的政策。
当前,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对于促进经济回升作用重大。要抓紧下达第四批中央投资计划,扎实做好项目开工建设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地方配套资金不足问题。继续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重视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破除垄断和限制,尽快出台修订后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和鼓励促进民间按投的政策,拓宽投资渠道和领域,促进扩大民间投资。要围绕优化投资结构,适应长远发展需要,抓紧研究确定下一步的投资方向和重点,做好项目储备。(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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