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劳动力价格平稳增长,就业再就业工作压力加大。2008年,湖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保持稳定增长,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5.6%和16.3%。全省就业和再就业人数继续扩大,新增城镇就业76.1万人,援助农村贫困家庭转移就业15.5万户;但受国际金融危机、沿海产业转移等因素影响,外出农民工返乡加快,城镇就业人数增多,下阶段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压力加大。
(四)财政收入增速减缓,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2008年,受税收政策调整、企业效益下降等因素影响,湖南省财政总收入增速减缓,较上年回落9.3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支出依然保持刚性增长,增幅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见图12)。在财政收入增速趋缓的背景下,民生支出得到重点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35.7%、教育支出增长29.9%。全年地方一般预算收支差额有所扩大,中央转移支付弥补资金缺口的力度加大。
(五)节能减排与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2008年,湖南省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契机,加快节能减排与环境治理工作,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完成年度目标。在巩固洞庭湖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全省启动实施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纳入整治项目1377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局良好,设市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5.7个和6.7个百分点。补植补造冰灾毁损林地500万亩,退耕还林71.5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5.9%(见专栏2)。
专栏 2 湖南省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
节能降耗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长株潭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湖南省已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实施、银行助推、全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完善政策,明确职责分工。2008年,湖南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湖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部门分工》、《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多个政策文件,明确节能减排总体规划、职责分工、重点工作,加快推进了节能减排的制度化进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加快推进重点工作,省发改委关停小火电126台、装机容量84.8万千瓦,超额完成工作计划;省经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闭“两高”企业90多家、淘汰水泥落后产能600万吨;省建设厅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已有27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省环保局重点监督高能耗企业减排情况,督促其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突出重点,着力攻坚主要领域。一是突出抓好工业降耗。长期以来,湖南省工业能耗占能耗总量的七成以上,其中高耗能企业能耗占工业能耗的90%。对此,全省以工业节能减排为重点,一方面控制增量,严把土地、信贷“闸门”和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建立项目审批问责制;另一方面盘整存量,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并对全省300家能耗在1万吨标煤以上的用能大户,尤其是有色、冶金、化工、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的28家“全国千家节能行动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二是突出抓好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2008年,全省启动了湘江污染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加大上游生态涵养保护,突出沿线集中治污,抓好水体保护与大气、土壤配套治理。目前,湘江流域水质明显好转,满足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三是突出抓好科技推动节能减排。全省启动了一批节能减排重大科技专项,包括高化学需氧量降解、废水深度处理等;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开发可再生资源,推广洁净煤燃料技术。
三、强化保障,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08年,财政部门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支持,落实4.8亿元专项资金;人民银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加大节能工程和技改项目的信贷支持,实现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同比少增。二是建立节能环保目标责任制。省委、省政府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市(州)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严格执行减排公报制度,坚持半年公布一次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2008年,在各项政策措施作用下,湖南省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下降11.8%,单位GDP电耗下降9.9%,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均值下降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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