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六月十七日,莫斯科克里姆林宫,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与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举行小范围会谈。 中新社发 齐彬 摄
中新网莫斯科6月17日电《中俄元首莫斯科会晤联合声明》17日在莫斯科发表。全文如下:
中俄元首莫斯科会晤联合声明
应俄罗斯联邦总统梅德韦杰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9年6月16日至18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国事访问。胡锦涛主席在莫斯科与梅德韦杰夫总统举行大、小范围会谈,会见了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普京和国家杜马主席格雷兹洛夫。
胡锦涛主席还于2009年6月15日至16日在叶卡捷琳堡与其他国家元首(代表)共同出席了上海合作组织元首峰会和“金砖四国”领导人会晤。
一
两国元首本着互信互谅的精神讨论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双方对中俄关系一年来的发展成果表示满意,认为2008年彻底完成中俄边界勘界工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09-2012年)》,启动两国副总理级能源谈判并签订石油领域合作的政府间协议,积极推进天然气领域合作,将“国家年”有关活动机制化,具有历史意义。双方不断完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机制,成立了中俄合理利用和保护跨界水联合委员会,启动了中国“俄语年”(2009年)和俄罗斯“汉语年”(2010年)这一新的大型项目,为隆重庆祝中俄建交60周年营造了良好氛围。
两国元首强调,在涉及两国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俄方重申,台湾和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俄在台湾和西藏问题上的原则立场不会改变,支持台海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和平统一大业。双方强调,在维护两国主权和领土完整问题上相互支持十分重要。中方表示支持俄方为维护高加索地区和平与稳定所作的努力。
双方表示,愿就筹办二战胜利65周年庆祝活动、2010年上海世博会、深圳2011年第26届和喀山2013年第27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2012年符拉迪沃斯托克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索契2014年冬奥会保持密切协作,相互支持。
访问期间,双方在莫斯科签署以下文件:
-《关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建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及其组织原则的协定〉的议定书》
-《关于天然气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关于煤炭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关于促进双边机电产品贸易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俄罗斯对外经济银行7亿美元贷款框架协议》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与俄罗斯列诺瓦集团关于联合开发贵金属的合作备忘录》
二
两国元首相互详细通报了本国经济形势和各自为克服国际经济金融危机采取的措施,并对这些措施表示相互支持。双方一致认为,危机引发国际金融市场以及世界经济贸易动荡和不稳,对中俄两国经济发展构成严峻挑战。
中俄对危机产生原因的分析、对改革国际金融体系和国际金融机构的立场相近或一致。根据平等和照顾彼此利益的原则,在政治、经贸和金融领域建立最广泛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的相互协作是战胜危机的条件之一。当前危机时期,努力充分发挥各种地区机构和组织的潜力,提高金融市场的可控性具有特殊意义。两国元首一致认为,应反对国际贸易中的保护主义,危机后国际金融体系应建立在公平、公正、包容、有序原则的基础上,应按期完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新一轮份额总检查和世界银行改革方案,真正提高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机构的发言权和代表性。双方强调,应就消除危机后果、改革国际金融体系加强和深化双边合作。
两国元首指出,受国际经济金融危机影响,中俄贸易额、相互投资和边境贸易呈下滑趋势,认为双方应共同努力,化解危机对中俄经贸合作的不利影响。为此,双方将采取措施促进相互贸易,为双方商品和服务进入彼此市场创造稳定有利的条件,减少并取消现有技术壁垒,增加传统出口商品、机电和高科技产品的相互供应量并扩大商品种类,推动两国金融和银行体系积极为贸易提供融资服务。
保持两国经贸合作的积极势头是应对国际经济金融危机对中俄经济产生不良影响的重要措施。当务之急是落实已商定的相互投资“示范”项目,更积极地使用金融和银行工具,做好边贸和边境地区旅游服务本币结算工作,为扩大人民币和卢布结算创造良好条件。制订和实施林业加工领域的规划,扩大地方合作。
两国元首批准了《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双方将认真落实上述纲要,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在机械制造、建筑、轻工、运输、农业、通讯、银行和保险业、科技开发、能源、化工、林业和矿业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双方强调,中俄投资促进会议机制建立以来,为推进双边投资合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双方将进一步完善这一机制,推动落实重大投资合作项目,不断提高中俄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协调中俄毗邻地区发展战略有助于加快两国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双方就制订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间合作规划纲要做了大量工作。通过互惠、可行的办法协调两国毗邻地区发展战略,符合中俄两国人民利益,将促进中俄两国边境地区的睦邻友好合作,有助于完善合作形式,提高合作层次。
两国元首责成两国有关部门尽快完成上述纲要的协商,以便在2009年底前举行的元首会晤期间批准。
两国元首对中俄能源谈判机制及双方签订石油领域合作的政府间协议予以高度评价,并强调,全面推进石油、天然气、核能和电力领域合作标志着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将迈上新台阶。双方探讨了经济合作优先方向之一,即核能合作情况,并对该领域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双方将启动田湾核电站二期和商业示范快堆的建设。
两国元首认为,双方应进一步深化两国民用航空制造领域的互利合作,积极开展符合市场需求和两国民用飞机发展规划的项目合作。
两国环保合作发展迅速,已成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将继续深化在合理利用和保护跨界水领域的合作。两国元首积极评价双方在联合监测跨界水体水质、及时通报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并交流信息、保持生物多样性以及跨界自然保护区领域的合作。
两国跨界水利用和保护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双方已签订相关政府间协定,成立了中俄跨界水联委会,并启动了该联委会工作,统筹处理中俄跨界水利用与保护问题。
双方将提高渔业领域合作效率,防止海产品非法贸易,研究商签相关合作文件,并建立在太平洋西北部预防和打击非法擅自肆意捕捞水生生物资源的合作机制。
双方表示,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框架下即将成立的海关合作分委会,对进一步提高两国经贸合作水平、加强两国海关部门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
两国元首对人文合作持续发展表示满意。双方通过互办文化节、电影节,开展新闻媒体和体育交流,在卫生、旅游、档案领域共同举办活动,巩固并全面扩大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社会基础。双方将重点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方面的合作。
双方将重视扩大两国老一辈和年轻一代政治家的交往,充分利用两国关系中积累的宝贵经验,积极实践有利于巩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新思路。
双方指出,举办大学生艺术联欢节、大中学生交流、校长论坛和中俄高校教育展等扩大青年交往的活动意义重大。2009年和2010年举行中国“俄语年”和俄罗斯“汉语年”将有助于深化双方人文交流和相互了解。两国元首表示,相信2009年在北京举办的第三届中俄青少年运动会将取得圆满成功。
两国元首满意地指出,中俄互设文化中心的政府间协定的起草工作进展顺利,责成双方主管部门于年内早日签订该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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