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效益
近年来,国家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的230个县(旗、团场)陆续实施了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和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等工程项目,采取了草原围栏、补播改良、人工种草等工程措施,工程区内植被逐步恢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对全国11个省区127个项目县旗监测结果显示,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6个百分点;植被高度平均增加9厘米,提高63%;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2213千克,提高80%;可食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1966千克,提高83%。
——退牧还草工程
对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8省(区)95个县(旗)的退牧还草工程监测结果显示,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4个百分点;植被高度平均增加7.7厘米,提高60%;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1560千克,提高68 %;可食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1395千克,提高73%;多年生植物在群落中的优势度也有所提高。
按照退牧还草工程区划,分别对不同区域的工程建设效益进行了监测。
对内蒙古东部和东北西部退化草原治理区14个县的监测结果显示,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3.6个百分点;植被高度平均增加9.8厘米,提高46%;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1015千克,提高34%;可食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1012千克,提高34%。
对新疆退化草原治理区18个县的监测结果显示,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 10.7个百分点;植被高度平均增加6.8厘米,提高72%;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646千克,提高96%;可食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631千克,提高94%。
对内蒙古和陕甘宁西部退化草原治理区23个县的监测结果显示,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6.8个百分点;植被高度平均增加8.7厘米,提高36%;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935千克,提高66%;可食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864千克,提高72%。
对青藏高原江河源退化草原治理区40个县的监测结果显示,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4.3个百分点;植被高度平均增加6.5厘米,提高74%;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2500千克,提高76%;可食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2150千克,提高83%。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对河北、山西、内蒙古3省(区)29个县(旗、市)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监测结果表明,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23.8个百分点;植被高度平均增加14.3厘米,提高82%;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2665千克,提高104%;可食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2613千克,提高103%。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实施遏制了严重沙化草地的扩张。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6旗的严重沙化草地面积约为26403公顷,比2000年减少约28%。其中,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减少32%,苏尼特右旗减少25.6%,镶黄旗减少30.3%,四子王旗减少35.6%,西乌珠穆沁旗减少28.2%,东乌珠穆沁旗减少24.2%。
——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
对贵州省威宁县、德江县、晴隆县3县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的监测结果表明,与非工程区相比,改良草地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 19个百分点;植被高度平均增加34.3厘米,提高135%;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5116千克,提高183%。围栏封育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5个百分点;植被高度平均增加4.6厘米,提高18%;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363千克,提高12.9%。
在国家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草地治理等工程项目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下,地方政府和农牧民进一步加大保护建设投入力度,项目区和周边草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农牧民增收和脱贫步伐加快,有效促进了牧区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有力推动了草原地区生态、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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