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是对政府转型的重大考验,当前须从考核不硬、利益难舍、懒政作祟三大症结入手,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突破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程义峰秦亚洲陈冀杨金志
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出台,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全国性法规。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各地各级政府在依法履职中,主动公开大量信息并受理众多群众申请。在处理多起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件时,不少部门和地方政府正越来越从容有度、开放透明。
不过,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群众、专家和基层干部认为,总体来看,一年“初考”并不够理想,在许多方面,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是“公开的群众不关心,群众关心的不公开”,公民申请信息公开则处于“政府半推半就、群众半信半疑”状态。
受访的多位人士认为,信息公开是对政府转型的重大考验,当前需要从考核不硬、利益难舍、懒政作祟三大症结入手,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突破。
公开的群众不关心,群众关心的不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起草人、中国社科院教授周汉华告诉本刊记者,自去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条例在全国各地的实施参差不齐,整体来讲并不理想。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邹荣分析说,条例规定政府有主动公开信息的义务,目前虽然各地各级政府也在“按部就班”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但最突出的问题是“公开的群众不关心,群众关心的不公开”。“你到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网站去看,大量的都是文件、会议、规范,这些当然应当公开,但绝不是公开的主要内容。最应公开的是各类公共信息,如安全、卫生、传染病以及政府履职、经济景气状况、就业信息等”,他这样告诉本刊记者。
有同感的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恒认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但我发现,在企业、学校、政府等各类网站中,政府网站却往往更新缓慢、信息量少,有用信息更少,这充分反映了政府部门的过于谨慎和观念滞后。”
上海市民林鸣十分关心政府信息公开。接受采访时,他说:“现在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太少,且过于陈旧。在很多政府网站上挂着的信息,很多是老百姓不想看、不需要的。而关键信息、重要信息太少,比如政府采购、公共财政资金、土地出让、社会保障方面的详细数字,都是应公布而没有公布的。”
河南省一位县长对本刊记者坦言,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主动公开不充分,公开内容、程度、与服务的对象结合上都存在问题。“虽然说‘公开为原则’,但有的部门还是底气不足,把握不准,习惯让保密部门审查一下。但问题是,很多业务问题专业性很强,保密部门自己也弄不清楚。例如,城市拆迁涉及的环节非常多,该什么时间公布什么内容,只有建设部门自己心里知道。结果就是业务部门和保密部门推来推去,公开的及时性、充分性大打折扣。”
安徽省一位县长说,虽然县里按照条例规定编制了公开目录,也在网站上例行公布了干部任职、工作会议等信息,但还是存在信息公开不充分的问题。“例如,每年的征兵工作,老百姓很关心今年招什么兵种、去什么地方,按照惯例理解这是应保密的,但群众不满意。他们说‘我儿子去当海军还是空军,去海南岛还是黑龙江,还不能让我知道?’”,这位县长认为,过于笼统保密规定束缚了信息公开的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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