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公布情况
2003年-2007年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布情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
(一)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公开情况。公开了行政法规32件,如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规范性文件78件,关于国务院工作的有:国务院工作规则、国务院2008年工作要点、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等;关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就业的有: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等;关于需要社会公众知晓或广泛参与的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
在条例实施前,清理了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2003-2007年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文类信息,筛选出1018件,在中国政府网新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公开情况。公开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在中国政府网配发了解读稿件。公开了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按照“十一五”规划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牵头负责部门和实施步骤。在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方面,公开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长江、黄河、海河、太湖、辽河、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等。
(三)重大工作部署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发布国务院关于重大工作部署的会议、决策及政策措施,如:
1.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及时发布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公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在充分吸收意见建议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发布。另外,还公开了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先后公开报道了26次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会议的主要工作部署情况,如抓紧时间救人,扩大搜救范围、提高救人效率,尽快通路、通电、通水,保障通信畅通;增派卫生防疫人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全面排查高危水库,排除唐家山堰塞湖险情;落实对灾区困难群众后续救助政策,保障灾区救援和生活用品;建立健全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等。
2.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发布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和关于抢险抗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安排报告、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公开报道了全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4次重要会议的主要工作部署情况,如做好除雪破冰保障道路通行工作,铁路滞留旅客疏导工作,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节生活保障工作,春节期间灾区市场供应和稳定价格工作,节日停产放假检修煤矿、受灾停电停产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雨雪冰冻次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恢复农业生产和防范动植物疫病次生灾害、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等。其中,中国政府网直播了全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3.处置“三鹿”奶粉事件。2008年9-12月,及时公布了国务院有关处置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决策部署,以及采取的曝光责任企业名单和不合格产品批次、免费筛查救治患儿、全面开展乳制品市场检查、整顿和扶持奶业、事件调查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突出了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加大了惩处力度;发布了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三鹿婴幼儿奶粉安全事故、婴幼儿奶粉抽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