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三十二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有关规定,现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8年监管信息公开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管理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条例》于2007年4月公布以来,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立即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办公厅牵头,会内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指导、协调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公布以后,中国证监会即开始着手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章,根据行使证券期货监督管理职能实际情况,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制定了《办法》,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监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公开范围、保密审查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及其他相关工作机制。2008年5月1日《条例》和《办法》实施后,结合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细化了相关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和义务,有力地推进了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根据《条例》和《办法》相关规定,也制定了相应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推动本机关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二、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组织与实施。按照《条例》有关要求和国务院统一部署,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分阶段、分批次实施主动公开监管信息工作计划,在2008年5月1日前,主动公开了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4月30日监管信息;在2008年8月30日前主动公开了2003年到2007年监管信息;2008年5月1日后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新生成监管信息。
(二)主动公开监管信息主要内容及数量。中国证监会主动公开监管信息范围包括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证券期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期货市场发展规划和发展报告、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证券期货市场统计信息、行政许可事项核准结果、交易所上市品种批准结果、监管对象名录、市场禁入和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他监管信息等九大类。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共公开监管信息16063条,其中会机关公开7313条,派出机构公开8750条。
(三)新闻发布情况。按照主动应对、主动引导原则,围绕重要政策发布、典型案件查处以及市场关注话题,加强正面宣传和释疑解惑,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加强典型案件和重要政策措施深度报道,主动回应市场热点,对不实传闻予以快速反应和澄清,积极营造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舆论环境。全年共组织新闻通气会、媒体座谈会50余次,组织媒体专访40余次,发布新闻稿130余篇。同时,完善舆论引导管理制度,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推动有关部门制定网络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建立辖区舆论引导责任制,明确各证监局对辖区媒体资本市场报道行为监管责任,净化网络舆论信息环境,减少对市场参与主体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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