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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11年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
自治区安排补助市县支出686.48亿元,增加101.90亿元,增长17.4%。一是返还性支出121.75亿元,增加4.02亿元,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增加。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390.26亿元,增加40.79亿元,增长11.7%,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15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亿元,主要是按照财政部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育投入统计口径,将原在均衡性转移反映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转移支付25.25亿元纳入教育转移支付反映,如按可比口径计算则增加10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0亿元,增加2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7.35亿元,增加4.73亿元;农林水事务转移支付9.13亿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174.47亿元,增加57.09亿元,增长48.6%。主要是中央提前下达的2011年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全部作为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七)2011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770.3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77.22亿元,增长11.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06.9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8.5%;结转下年支出263.42亿元。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05.0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31.99亿元,下降23.3%,主要是未考虑上级补助收入因素。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82.6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2.9%;结转下年支出22.41亿元。
按照财政部的部署,2011年,自治区继续推进区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试点工作。预计2011年自治区本级试点企业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亿元,自治区将合理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持和促进我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