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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着力推进自治区直管县等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一是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为推进城镇化和扩权强县夯实基础。二是完善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办法,增强县级政府加快经济发展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通过建立和完善奖补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三是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和征收政策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加快建立统一完整的财政预算体系。四是继续深入推进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重点是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改革,同时加强基础数据信息、支出标准体系、项目库、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等基础工作,建立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
(五)加强沟通汇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
由于我区财政财源基础薄弱,财政自给程度较低,财政支出中约有60%以上来自中央财政补助。同时,由于当前影响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较多,而各项新增支出刚性强,增支额大。特别是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都需要各级财政大幅度增加投入。因此,全区财政将普遍面临突出的收支矛盾,实现收支平衡的任务异常艰巨。对此,我们将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向财政部等中央部委汇报沟通,努力多争取中央财政对我区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对我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圆满完成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