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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10年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50.5亿元,增长5.4%。其中:市对区县税收返还349.9亿元,完成预算106%,主要原因是新增用于区县的中央财政专款,以及区县出口退税专项上解金额低于年初预期,市对区县税收返还相应增加;市对区县转移支付200.6亿元,主要原因是市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好于年初预期,市级分享财力比预算增加,按照本市现行财政体制有关规定相应增加市对区县转移支付。
在市对区县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达160.8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量的80.1%。综合考虑本市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本市筹办举办上海世博会公共安全和城市维护投入加大,以及《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施行后本市水源保护区范围扩大等因素,2010年近八成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重点投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城市维护和生态补偿等领域,以加强区县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保障。
(四)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
201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255.6亿元,加上中央财政对本市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1.4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18.9亿元,收入总计2285.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871.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414.7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50亿元,加上中央财政对本市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1.4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9.1亿元,减去市对区县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8.1亿元,收入总计762.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69.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92.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国家规定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结转以后年度滚动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并经市政府批准,从2010年起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上述2010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执行数中,已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
市本级主要政府性基金收支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1.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0.8亿元,支出5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资助戏剧、音乐、美术、影视、文学等创作,补贴国际艺术节、电影电视节等重大文艺活动,支持群众文化项目、公益演出项目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等文化事业支出3.7亿元;中央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等教育事业支出1.2亿元。
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44.1亿元。为了加大耕地保护的力度,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规定,本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的分配、使用办法与国家有关规定已不相适应,目前本市正在研究制定新的分配和使用办法。因此,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暂未分配使用。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4.5亿元,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8.1亿元,可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6.4亿元;市本级支出13.2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城市维护管理和市容环境建设7.5亿元、市管高架道路和桥梁日常养护2.4亿元、消防站点日常运行经费1.5亿元等。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79亿元,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扣除按规定提取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的余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一是2010年本市土地供应总量和土地出让总成交价高于2009年;二是2009年下半年国有土地出让价格上升带来的翘尾因素;三是财政部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09〕74号),明确要求土地出让收入必须在一年内缴清,且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50%,加快了土地出让收入的入库进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575.3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23.9亿元、城市建设支出101.6亿元、安排城镇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16.5亿元等。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8亿元,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照不低于1.5%的标准提取;支出2.4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旧区改造项目土地储备。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亿元,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国家规定的土地等级、出让面积等标准提取;支出0.3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本市设施菜田建设的配套资金。
7.彩票公益金收入4.9亿元,支出4.5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配套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为25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新设5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市政府实事项目,资助300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建设,补助市级医疗救助资金和社区市民综合帮扶项目等社会福利事业支出3.5亿元;新建社区公共运动场,举办上海国际大众体育节、全民健身月主题活动等体育事业支出1亿元。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4.4亿元,支出15.6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市级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小区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周边配套的市政道路、桥梁、雨污水泵站等市政公用项目8.1亿元,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垃圾站等居民日常生活所需设施建设项目4.3亿元,安排轨道交通建设资金3.2亿元。支出大于收入部分动用上年结转收入。
9.车辆通行费收入38.1亿元,支出34.2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政府还贷高速道路、城市快速路、越江设施还贷等。
1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22.7亿元,支出2.5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补贴1亿元,开展残疾人就业前职业培训、创建100个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对残疾人集体从业和个体开业进行扶持、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实施奖励等;残疾人社会保障相关经费1.1亿元,落实残疾人医疗保险补贴、残疾职工帮困补助、残疾人用品用具配发、聋人盲人信息无障碍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