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011年04月13日11:3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考试招生 教育督导制度 过重课业负担 教育决策 综合素质评价 公共教育服务 现代大学制度

第三章 高水平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十一)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化。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把高水平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着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权利。

(十二)分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落实校舍加固和功能提升、图书配送、教学仪器设备配置等各项任务,办好每一所学校,到2012年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现较高水平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提升工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到2020年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更高水平均衡发展。

(十三)健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快缩小城乡间差距。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优秀教师到偏远农村学校支教。采取合并重组、联合办学等多种方式,加快缩小校际间差距。实行区县内教师、校长交流和对口支援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校和重点班。

(十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办学水平评价办法,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切实做到优质轻负。严格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课程难度。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对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加强管理,丰富学生的课外及校外活动。

(十五)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市学生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建立保障机制,进行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探索解决后续升学问题。

第四章 优质特色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十六)提升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把优质、特色作为高中教育发展的重点,着力扩大优质资源,发展学校特色,满足学生多样化教育需求。

(十七)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现代化建设。实施普通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建设工程,中心城区着力提升一般高中现代化水平,农村地区着力扩大示范性高中,到2015年全市城乡普通高中基本达到优质高中标准。实施普通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提高现代化水平,到2020年全市高中教育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所有学生都能够接受高水平现代化高中教育。

(十八)推进多样化特色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中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形成创新人才培养特色。鼓励和支持高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着力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形成优势特色。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中学校进行综合高中实验,适度增加职业教育内容,支持学生学习职业技能,达到要求的学生,可同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办好民族教育学校和新疆班、西藏班。

(十九)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积极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勇于创新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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