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健全和完善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中央财政大幅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较上年增长29.4%,专项转移支付增长24.1%,高于当年财政支出增速。为缓解地方财政困难,研究提出了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同时还研究提出了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制度,报经国务院批准,将于2010年实施。研究改进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方案,提出了增加转移支付规模和完善转移支付办法的建议。在具体分配方式上引入激励机制,鼓励有关省级政府筹措配套资金,增加对辖区内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力度,并适当增加对县(市、区)固定数额补助。进一步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五、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稳步推进。研究制定了《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推进省直管县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强化乡镇财政职能和监管,督促地方财政部门摸底调查全国乡镇财政管理基本现状,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制度。结合新形势下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财力变化以及均衡性转移支付情况,积极研究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确定机制的方案。
六、研究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启动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建立健全收费基金管理制度和政策,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力度加大,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同时,在18个省份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批14个试点省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进展顺利,选择3个省市开展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省试点范围扩大到10个省份,7个省份进行局部试点。此外,财政部门还积极支持电信、邮政、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和农电体制改革,以及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节能环保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有力推动了各方面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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