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我们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带动社会投资。实施两年新增中央投资1.18万亿元、带动社会投资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2009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924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38亿元。扩大政府投资的主要措施是:
一、加强对中央投资的统筹协调。国家成立了发改委、财政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新增中央投资协调小组,加强对中央投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区建立相应领导协调机制,对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负总责,层层建立责任制。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建立了项目进展情况旬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政策落实情况。
二、加强对地方和企业投资的带动效应。一是为缓解地方配套资金困难,中央财政首次代理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明确要优先并集中用于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二是及时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缓解部分项目资本金压力。三是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从2008年四季度到2009年底,通过核准发行企业债券筹资4800亿元。四是改进了中央投资管理方式,调动地方积极性,强化责任约束,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加强投资项目的监管。一是创新监督检查机制,由中纪委监察部牵头,组成24个中央检查组,分赴全国各地对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三轮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审计、稽查和部门检查。有关部门还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三是各地区、各部门、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集团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这些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中央投资政策的落实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防止了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中央检查组三轮检查和专项审计的结果表明,中央投资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基本符合中央规定的投向和要求。
扩大政府投资,促进了社会投资快速增长,对扩内需、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1%,其中城镇投资增长30.5%,投资需求拉动经济增长8个百分点,对增长的贡献达92%。主要成效表现在:
一是有力地带动了社会投资。扩大中央政府投资,不仅带动了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也带动了民间投资。2008年四季度到2009年一季度,民营经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由于市场需求大幅收缩,民间投资陷入低迷状态。中央政府实施两年新增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稳定了市场预期,增强了社会信心,拉动了民间投资快速回升。2009年,集体和私营投资同比增长36.7%和35.0%,虽低于同期国有投资增速,但明显高于2004—2007年非国有投资年均增速29.5%的水平。从这些数据看,扩大政府投资并没有出现“国进民退”的现象,而是同时带动民间投资加快增长。
二是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中央投资以加强社会保障、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为重点,在2009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中,保障性住房、农村民生工程、社会事业投资占44%,灾后恢复重建占14%。这些投资明显加快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水电路气房等民生工程和教育、卫生等惠民工程建设,一大批关系城乡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项目已逐步建成投入使用,中西部和贫困地区是中央投资的主要受益地区。在中央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和对口支援省区市的大力支持下,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进展顺利,原定三年的重建任务有可能在两年内基本完成。
三是促进了结构调整。中央投资坚持把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导方向,自主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方面的投入占到去年投资的16%,并带动了地方和企业投资结构的调整。2009年,产业投资结构继续优化,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三大产业投资分别增长49.9%、26.8%和33%,第一、三产业投资增速明显高于第二产业;区域投资结构更趋协调,东、中、西部投资分别增长23.9%、36%和35%,中、西部投资增速明显快于东部。中央投资还安排200亿元用于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快了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推进了重大技术装备本地化。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开工建设了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推进节能减排,加大了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城市污水垃圾设施及配套管网、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是夯实了长远发展基础。中央投资着眼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缓解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2009年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占到中央投资的23%,主要用于加快铁路、国家高速公路、中西部支线机场和西部干线机场、重大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哈大、武广、南广、贵广等一批重大铁路项目加快了建设步伐,南水北调等大中型水利工程投资力度加大,长江干线、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航道通航条件得到改善。城市电网改造有序推进,国家石油储备二期工程启动实施。
总的看,我们利用新增中央投资迅速拉动了内需的扩大,集中力量办了一些惠及民生的大事,带动了经济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和基础设施建设,既为保增长大局做出了应有贡献,又增强了长远发展的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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