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稳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四家已改制上市的大型国家控股商业银行改革继续深化,经营业绩和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中国农业银行2009年1月16日股份公司挂牌以来,现代公司治理架构初步建立,内部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工作稳步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向全国推开。国家开发银行加快商业化转型步伐,强化风险管理和内控建设。2009年8月末,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成立,国家开发银行在传统业务基础上通过该公司大力发展股权投资业务。同时,继续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根据国务院要求,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成立了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工作小组,围绕政策性功能定位、业务范围、国家注资、公司治理和内部改革、章程修订、外部监管、协调机制、配套改革措施等问题,重点研究论证改革实施总体方案及章程修订工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稳步开展新业务,为全面改革创造条件。
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资金支持政策实施进展顺利,对支持和推进改革发挥了重要的正向激励作用,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明显提高。截至2009年年末,已累计向2340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1641亿元,兑付进度达到97%以上;发放专项借款21亿元。2009年年末,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统计,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为3490亿元和7.4%,比2002年末分别下降1657亿元和30个百分点。资金实力显著增强,支农服务力度明显加大。2009年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7万亿元和4.7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2%,比2002年末提高了1.4个百分点。农业贷款余额2.1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和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分别为44%和95%,比2002年末分别提高4个和14个百分点。产权改革进展顺利,法人治理架构初步建立。截至2009年年末,全国共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农村信用社2054家,农村商业银行43家,农村合作银行195家。部分农村信用社在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应着力解决当前改革发展中存在的机制体制问题,促进建立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服务“三农”原则,督促和引导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支农服务方向不动摇;坚持重点突破原则,明晰产权关系、改革产权制度务必取得实质性进展;坚持市场化原则,鼓励农村信用社自主选择产权组织形式,总体保持县(市)法人地位稳定;坚持适度竞争原则,建立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外部约束;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着力构建系统性、制度性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
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适时调整外汇管理的方向和重点,出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多项措施,支持涉外经济稳步发展。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提高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等基础比例;将2009年度调增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全部用于支持企业贸易融资。
继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的功能。简化服务外包企业外汇收支审核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政策便利;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核和资金汇出核准调整为登记管理,在汇兑环节上对境外直接投资给予便利。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扩至13个省市自治区和4个计划单列市,进一步满足国际旅游中心、部分涉外经济发达地区的个人兑换需求。完善QFII和QDII外汇管理,扩大QDII投资额度,全面公布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审批情况,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度。截至2009年年末,累计批准83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为165亿美元;批准65家商业银行、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为633亿美元。
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管,防范异常跨境资本流动风险。规范个人结售汇监管,堵塞个人以分拆等方式规避管理,规范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行为。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提高银行外汇业务合规性管理。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外汇交易活动。
七、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继续按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发挥市场供求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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