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8日证监会宣布国务院已原则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已经过了半个月。期间,各方对其准入“门槛”不断猜测。22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个疑问最终有了明确的答复,包括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50亿元以上、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为A类等共计七项。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一项新推出的业务,融资融券承载着太多的期盼。这项业务的推出,可谓是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做空机制,A股市场单边市格局明显,过度投机风气盛行。融资融券的推出,在制度上为资本市场长期良性发展进一步奠定了基础。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是加强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不断丰富证券交易方式完善市场功能,继续夯实市场稳定运行的内在基础,也是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应该说,融资融券这一创新业务的推出,其所产生的作用是多方面的。
首先,融资融券机制的存在,可以将更多的信息融入证券价格,使之能更充分地反映证券的内在价值,这是它所具有的价格发现作用。
其次,增加市场的流动性。融资融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证券供求,增加市场交易量,从而活跃证券交易,增加市场的流动性。
我们知道,完整的融资融券交易,一般要通过方向相反的两次买卖完成,即融资买入证券的投资者,要通过卖出所买入的证券来偿还向证券公司借入的资金;融券卖出的投资者,则要通过买入所卖出的证券,偿还向证券公司借入的证券。因此,融资融券机制具有一定的减缓证券价格波动的功能,有助于市场内在的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这是它所具有的稳定市场的作用。
融资融券交易不仅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工具,而且还有利于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市”的状况,方便投资者规避市场风险;对券商而言,融资融券业务除了可以为它们带来数量不菲的佣金收入和息差收益外,还可以衍生出很多产品创新机会,并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这就有利于改善券商的生存环境。
任何一个事物都有两面性。因此,我们在看到融资融券所带来的作用的同时,也应该关注到其所潜在的风险。
从融资融券本身来说,作为杠杆式的投资工具,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必然会放大风险,而且融资融券类似于期货交易模式,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所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因此,融资融券本身的交易难度和风险要大于普通证券交易。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将为加强我国资本市场建设、丰富证券交易方式、完善市场功能、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赤择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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