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基金不分红而引发的争议昨天再度升级。昨天,记者从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处获悉,该所律师代理基民已经正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状告南方基金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不分配南稳2号基金2007年红利。至此,这是首例由于基金不分红而引发的仲裁案件。
据了解,该基民在南稳2号基金发行时就购买并一直持有该基金到现在,并在相关法律文件中明确选定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张远忠透露,仲裁请求事项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首先,要求南方基金公司退还违法收取的管理费到南稳2号基金。这样,平均每个基金持有人持有的份额就会有所增加;其次,赔偿2007年红利损失;第三,赔偿利息损失。
另据张远忠透露,为了保证案件客观公正审理,他们在提交仲裁申请时,特别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用普通程序而不是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在此之前,张远忠同时向南方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以及基金持有人同时发出《关于追究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分配2007年利润违约责任的公开法律意见书》,希望追讨截至2007年末合计97.35亿元、折合每份额近7角钱的可供分配份额收益。
对于该基民的要求,昨天记者致电南方基金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获悉情况。但是由于目前已经进入法律程序,一切只能看仲裁结果,南方基金将在结果出来后,就此事进行说明。(敖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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