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政协开幕式后表示,正在调研改进房地产价格统计方式。
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该数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迎来了不少质疑和要求进一步解释的声音。对此,马建堂昨日表示:“网友和社会公众对这个不满意,通过调研,我们得发现问题在什么地方,上周六,我们连夜把详细的33页的调查方案公布了。”
马建堂解释:目前的统计方式是将12个月同比数据综合平均(或年度累计同比)。比如,某市2009年1月份房地产价格同比下降16.3%,12月份同比上涨18.9%,全年12个月一平均,全年价格只上涨1%左右;但如果计算并发布2009年12月份对上年12月份的价格变动,那么房地产价格就上涨了18.9%。
马建堂表示,目前这种将12个月同比数据综合平均(或年度累计同比)的方式,虽然有利于衡量全年的平均变动和计算房地产业年度增加值,但的确是把每个月的变动给拉平了,全年综合平均数字容易与社会公众当下的感受不一致。如果发布年末月度同比价格指数,价格变动数据就会与社会公众的实际感受比较吻合。
因此,马建堂认为房地产统计价格至少在两个方面应该有所改进,首先要完善数据采集方式,从现在主要依靠房地产企业填报转向既要依靠房地产企业填报,又要依靠调查人员现场的访问采价,以及依靠行政记录和城市规划;其次,要改进数据的利用和发布方式,年末的数据可以发布,在计算方式上要建立房地产价格的定基制度,要研究提出如同股指的房地产价格定基指数,来反映房地产价格的波动。
对话
问:房价统计原始数据有虚假的情况吗?
答:从现在来看,基本上是真实的,关键是我们计算的方式。
问:计算的过程会公布吗?
答:改进以后的计算过程,会向民众公布。
问:有数据打架的现象吗?
答:因为口径和标准不一样,统计部门统计的数据和建设部门统计的数据,以及房地产部门统计的数据,肯定不一样,因为方法不一样。
问:有没有虚夸了房价的上涨,或者低估了房价的上涨?
答:我只能说,目前的这种价格的计算方式,确实过度消减了价格的波动。
问:改进意见什么时候开始具体实施?
答:本周五要开更大规模的研讨会。发现了问题,知道了方向,你们要给我一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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