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林业局提供的材料中获悉,西部大开发实施十年以来,退耕还林始终充当着生态建设主力军的重要角色,并且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西部大开发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工程实施顺利推进
1998年,长江、松花江、嫩江流域发生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 “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吹响了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号角。
1999年,四川、陕西、甘肃3省开始启动退耕还林试点。2000年3月, 13个省先行试点。同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2002年1月,召开了全国退耕还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此后,退耕还林工程在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启动。为了规范退耕还林活动、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政策、巩固成果,2002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退耕还林条例》。2004年国家对当年的退耕还林任务进行了结构性和适应性调整,2005年妥善解决了各地2004年超计划退耕还林的问题。2007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将现行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再延长一个周期,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补偿,提出了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的主要政策措施。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10年来,国家共安排退耕还林任务4.15亿亩,包括退耕地造林1.39亿亩、荒山荒地人工造林2.44亿亩、封山育林0.32亿亩。工程范围涉及全国25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的2279个县(含县级单位)、3200多万农户、1.24亿农民。其中,国家共安排西部12省区市退耕还林任务2.37亿亩,包括退耕地造林0.87亿亩、荒山荒地人工造林1.33亿亩、封山育林0.17亿亩。
据统计和测算,中央总投入退耕还林将达4353亿元。到2009年上半年,中央已累计投入2272亿元(西部12省区市1183亿元)。退耕还林工程总投入相当于两个半三峡工程、13条青藏铁路的投资,成为我国乃至世界上投资最大、政策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群众参与程度最高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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