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好的制度依靠的不是政府的经济反哺,而是制度保障的经济自由、产权自由和流动自由等。盘活资产,让更多的要素流动起来。因此,关键的问题是建立在私人产权基础上的自由契约。由于目前土地制度中的产权模糊,农民不敢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也不能将土地以抵押等方式融资,从而大大限制了土地的收益。土地资本化是为了增加土地的流动性,这种流动性形成农村和农业的资本积累,就是希望以权证的方式虚拟土地使用权未来收入预期的贴现值, 使其可以在交易市场上获得强流动性,产生土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事实上,无论是农民承包的耕地入股、农民宅基地的置换,还是农民以承包地、宅基地(包括上面的房屋)作为贷款的抵押物,都是从土地资源赋权制度入手,使城乡资源在流动整合中,成为农村创业型经济增长和财富增长的源泉。因此,以土地资本化为资源汇聚点,围绕金融支持和产业支持,将形成新的、具有发展意义的农村创业型经济增长点,真正实现了从“藏富于民”向“创富于民”转变。
第一,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农村土地银行”。土地资本化的实现方式是,农民在土地上的权益可以以权证形式被交易,或者可以在金融机构取得抵押、入股、融资,为农民创业提供内在的资本性融资渠道。此外,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是农村金融服务严重滞后,而可流转权的确立,宅基地及其建筑物的流转和抵押,无疑会有力推进农村金融及农村土地的资本化与市场化,为下一步农民使用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建立农村土地银行奠定了基础。“农村土地银行”应该以政府出面组织,把某一区域农民的承包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拆院并院”之后的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分类整合,“零存整贷”,加快农地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形成。 同时与土地银行的业务发展相关和相匹配,需要在农业的生产、加工、物流、营销这样的价值链上,政府引导组建一系列专业化合作性形态的集体经济组织。比如,各种形式的生产合作社(包括加工合作性、农产品物流合作社、市场营销合作社、农资合作社等)。
第二,围绕培育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把握产业效益,着力发展高效特色产业;建立健全服务平台,加强组织引导,通过典型带动发展产业,采取委托流转实现土地流转双方对接;创新利益链接机制,着力推行“农户土地入股建产业 、业主统一经营管理、农户分户实施并联产联效计酬”模式,大力提高流转双方效益;采取法定的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打破行政地域限制;通过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打破队界、村界甚至镇界,形成规模基地,发展规模经营。
“人们往往高估5年内的变化,但低估10年内的变化” 。相信,“新土改”推动下的土地资本化红利的开启,将同30年前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一样,激发连锁式的制度变迁,为中国经济下一个黄金30发展释放出更大的活力空间。(张茉楠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世界经济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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