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新疆库车客货车相撞造成22人死亡 陕西11名小学生煤气中毒身亡 -网传李素丽被抓公交集团否认 京拟延长处级以上女干部工作年限 -黄静起诉华硕 索赔500万 国家赔偿法实施近万起案件当事人获赔 -山西富豪购房团是炒作 房价可再降两年 央行降息 多地楼市反弹 -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调研:A股公司高管薪水涨4成 基金高管密集变更 -人民币连贬四日 市场猜测政府汇率政策正转向 外汇局防热钱出逃 -公务员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被辞退 考核/奖励/培训三项新规(全文) -燃油税有望每升1元以下 税率非30%或50% -08年进出口将达2.6万亿$ 09年外贸形势预测 -问题奶粉致中国29万婴幼儿泌尿系统现异常
首页>>政策解读
国土部:需征占土地必须征占 农民利益也须维护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8 年 12 月 03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国新办2008年12月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介绍服务扩大内需,严格土地监管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出一直以来农民征地纠纷持续不断,明年的时候这样的纠纷会出现明显的反弹呢?

鹿心社表示,如何防止在大量征占土地的同时出现征地的矛盾和纠纷,我们的总体考虑,严格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继续推进征地制度的改革。具体有四方面的考虑:一是按照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尽量少征、少占农民的土地;二是对需要征占农民的土地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的程序来办,特别是要推行公开,使农民有知情权、参与权;三是给农民以合理的补偿;四是对农民的就业、住房、社保做出统筹安排。

我们在采取四条措施的同时,也会加大对侵害农民利益违法事件的查处力度。总之是需要征占的土地还要征占,但是对农民的利益必须维护。(张曦)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相关文章:
两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加快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
最高检严查破坏土地资源渎职犯罪 打击"保护伞"
国土部:农村集体土地不得建商品住宅 保障农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
国土资源部强调:农村集体土地不得建设商品住宅
国务院原则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
国土资源部明确表示: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山东农村生源回乡可分土地 回乡创业成为新选择
国土部:重点保障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用地 加快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
图片新闻:
京沪卧铺动车组21日首发 预计票价500元左右(车次表)
国家拟替支援西部大学生偿还助学贷款 招3万毕业生西部任教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