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是公报释放的最强烈的一个信号
主持人:公报提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是农村改革的一个基本要求。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朱启臻:城乡一体化是构建和谐社会非常重要的方面,如果我们仍然是二元制的社会结构,农村和城市分治,那么农民的平等地位就难以体现。所以说城乡一体化的提出,我认为比原来的城乡统筹更进了一步,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农民的待遇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以前我们谈三农问题往往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结果使本来是一个统一整体的三农问题割裂开来,使每个问题都难以得到解决。而这次中央反复提出,特别强调城乡一体化问题,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解决三农问题。这是一个很大的亮点。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一个战略任务。全会也提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首先强调了农村经济体制要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要基本建立。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于建嵘:统筹城乡发展和形成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这是全会释放出来的最强烈的一个信号。此外,对于农村具体的改革措施,比如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以及相应的土地流转制度,还有农村金融制度,这将是未来深化改革的方向。还有一个更具体的目标,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如果从历史角度而言,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是4100元出头,比1934年翻了近30倍。单纯从数量上而言,我们的绝对贫困已经降低很多,这是一大进步。但今年8月份公布的数据,城乡居民收入比例达到3.33:1,显然,目前提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是有很深的寓意的。
■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产权制度,探索多种途径解决农民进城的“门槛”问题
主持人:那么,应如何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真正做到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
于建嵘:城乡统筹发展是这次三中全会强调的一个重要命题,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讲了几年了。虽然有些地方也做了一些探索,但是这些年并没有取得真正的实效。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城乡二元体制在中国是具有刚性的,要突破这种刚性的障碍,需要有一系列的制度性的突破。
比如,现在大家讲的较多的户籍制度,就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是说宣布农民拥有城市户口就可以解决的,因为户口背后包含了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的规定;再比如,财政的转移支付问题,就有怎么使支农资金真正能够落实到农村和农业上面来的问题。现有的体制错综复杂,地方政府和干部甚至成为了利益主体,不仅和农民进行博弈,也与上级政府,包括中央政府进行博弈。这又使中央的很多提法和政策很难真正落实。在我看来,要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就要从土地和户籍制度入手,就要解决农民的国民待遇问题,就要让农民土地成为农民的财产。
党国英: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我以为也要在城市方面做文章,要实行积极的城镇化政策。今后还应按照中央已经确定的方向继续深化改革。为此需要在两个方面有所加强:一是农村居民向城市转移的速度适当再快一点,现在农村常住人口减少的速度是1.6%,转移的形式应该包括长久转移,而不是现在常见的“候鸟式”转移。二是要加大国家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但对资金的使用数量、结构以及支持目标的确要认真研究,要讲社会经济效益。做好这些工作也要深化改革。
实行积极的城市化政策重点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建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二是改革劳动管理体制,调节劳资关系,增加城市就业机会。三是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产权制度,探索“以土地换住房”和“以地租换保障”等多种途径解决农民进城的“门槛”问题。四是改革区域行政管理体制,祛除僵化的“设市标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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