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强调“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这意味着执政党在农村改革30年后,再一次把制度建设和创新作为农村改革的首要目标
中国农村改革下一步怎么走?首推六项制度建设。10月12日下午,众所瞩目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会议公报指出,要“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
具体而言,未来12年,中国将建立和完善农村六大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被广泛认为是2020年前中国农村改革的政策框架。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执政党在农村改革30年后,再一次把制度建设和创新作为农村改革的首要目标。
确立农村发展目标
此次会议确立的中国农村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消除农村贫困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明显进展,基本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中国决策者认定,当前农村依然面对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突出”,而“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为了改变上述局面,中国农村改革将有三大任务:首先就是“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其次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第三是“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而在制度建设中,“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是首次提出。
农地制度改革为首要任务
据《财经》记者了解,此次会议,农地制度的改革是核心内容。其中主要有两大关键点:一是农地承包权从30年不变,改为“长久不变”;二是提出了征地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最值得期待的就是征地制度改革。
在征地制度改革方面,基本原则就是要缩小征地范围,把政府强制性的征地权限于公共利益的范围。而对不涉及公共利益的农用地转用,有望在严格执行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由农民集体与用地者谈判,按公平市场价交易。
当然,征地制度的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十七届三中全会只是提出了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关键还在于如何修改《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确定新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框架。改革依然会有阻力,任务十分艰巨。
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除了上述制度建设,会议公报提出要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具体的措施是“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2000年后,中国决策者确立了农村政策的“六字方针”,所谓“多予、少取、放活”。在“少取”方面,近年来变化甚大。始于2000年的农村税费改革,2006年已全面完成,取消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三提五统”等各种收费,农民负担大为减轻。
在“多予”方面,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农民的补贴,诸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目前种粮农民每亩地年均可获得补贴70元以上。同时,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每年可获人均80元的补助;2007年,中国还决定在全国农村建立低保制度。
在“放活”方面,由于长期城乡分治,利益格局难以短时间调整,改革创新的难度最大。但正因此,推进改革的空间也最大,这也正是此次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原因所在。诸如户籍制度、土地制度、金融支持等,都是最为核心的内容。
此次会议把农村制度建设放在整个农村改革的首位,这说明中央决策者对“放活”已有清醒认识和决断。
学者指出,未来中国农村的改革重在“放活”。同时,“多予”也会继续强化,比如增加农村基础设施的政府投资,加大对农民和农业支持力度,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等。
按照惯例,经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在一周后向社会全文公布,其中对农村改革和制度建设将有具体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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