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2044亿元,同比增长15.4%,增幅为1997年以来同期最高。
近年来,中央政府将扩大内需作为长期战略方针,在刺激居民消费、开拓农村市场等方面不遗余力。上述数据让人眼前一亮:一向委靡不振的消费正在升温,成为名副其实的“三驾马车”之一。
然而,仔细分析消费高增长的原因和构成,我们发现,这种高增长的背后存在种种隐忧。
——从消费的源头收入来看,上半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更加明显。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为多年来罕见: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990元,同比增长1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52元,扣除价格因素后,同比实际增长14.2%;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111元,扣除价格因素后,同比实际增长13.3%。
但是,这依然难以掩盖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事实: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差距由去年同期的4200元扩大到4941元;全国城镇国有经济单位与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平均工资的差距由去年同期的631元扩大到今年的1209元,其他经济类型单位与集体经济单位平均工资的差距由去年同期的3599元扩大到今年的4029元。
在上述情况下,收入增长数据用“总体”代表“个体”,以“平均”忽略“低端”,显然会出现先天性的缺陷。
实际上,我们不难推断,“平均”收入的高增长主要由“高端”收入人群收入增长拉动的,不能完全反映“低端”收入人群收入增长情况。原因很简单,相比大多处于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的低收入人群,工资可获得垄断性定价的高收入人群更容易实现收入增长。而收入增长即使达到同样的幅度,高收入人群对平均收入增量的贡献也远远大于低收入人群。
——从消费的构成来看,上半年消费不平衡的结构性问题更加突出。
上半年,城市与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差距由去年同期的12786亿元扩大到15006亿元。同时,剔除价格因素后,金银珠宝类、汽车类、家具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等高档消费的增速与粮油类、肉禽蛋类、日用品类等普通消费的增速实际上正在进一步拉大。
这意味着,黄金首饰、汽车、高档家具等所谓“消费升级”产品消费的增长,对总消费的贡献进一步扩大。
而这些“消费升级”产品,有多少是低收入人群有能力购买的?显然,高收入人群对消费增长的贡献远远大于低收入人群。
由此看来,消费升温表象的背后,仍然存在着收入差距扩大的阴影。在看到扩大消费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消费结构性增长的隐忧。如果一味陶醉于眼下的消费升温,不注重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速,消费的可持续升温就会成为海市蜃楼。
因此,当务之急,首先应还富于民,将多年来增幅持续快于居民收入增速的财政收入更多地转移支付给低收入人群;其次应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持续平稳增长的机制;最后应完善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从而最终实现消费率的提升和内需的持续扩大。(高建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