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新闻网11月18日南昌讯(阳丽 记者 邓小勇 报道)为扎实推进全省企业节能工作,11月1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日前下达了3000万元专项资金,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改造后实际节能量给予奖励。
近年来,江西省企业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不少企业努力探寻企业节能改造、技术革新的循环经济之路。圣塔集团利用现有两条生产线窑头熟料冷却机和窑尾预热器,将被排放掉的大量废气余热回收转换成电能的工艺,配套建设9兆瓦纯低温余热电站,年发电量可达6300万千瓦时,折合节约标准煤2.07万吨,使得能源利用率提高到96%。
江西贵溪化肥有限公司35T/H煤粉炉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完成后,每年可节约能源折合标准煤达2.12万吨,大大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减少了环境污染。
与此同时,作为耗能大户的钢铁企业也在积极探寻节能改造,不断寻找具有节能空间的生产细节,每年都“抠出”一些节能项目并加以攻关,形成了浓厚的节能技术研发氛围,通过科技进步节能减排走循环经济的道路,加强“三废”综合治理,在钢铁产量大幅提高的同时,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年1-9月,全省3户钢铁企业(新钢、萍钢、南钢)钢产量为918万吨,实现工业总产值422.4亿元(现价),总耗能541.2万吨标准煤,万元产值能耗为1.28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6.7%;平均吨钢综合能耗589.5千克标准煤(最低555.1,最高643.1),同比上升0.7%;按万元产值能耗计算,完成节能量为204万吨标准煤。
据了解,江西省经贸委节能技术中心开发的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项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产80万吨硫酸余热发电工程等28个节能项目将获得该项资金的扶持。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三个方面:一是支持建立节能监管体系。包括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能耗监测平台,开展能源统计、能源审计、能源公示等工作;二是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改造后实际节能量给予奖励;三是支持节能有关的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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