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本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人士处获悉,本月上旬该部对地方就业形势的调研已然形成报告,待进一步论证后,有望进一步出台针对局部地区就业问题的系统解决办法。
11月上旬,人保部先后派出多个调查组去往广东、重庆、上海等地调研,实地了解经济下行对就业、相关社会保障等带来的影响。
11月17日该部先期向各地发出稳定就业形势的通知,要求在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地区适当降低保险缴费费率;并要求劳动力输入省份,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
广东、重庆两地劳动保障部门向本报表示,针对人保部发出的通知,正在紧急组织制定具体落实办法,不日即将出台。
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称,重庆市关于加强失业调控的若干意见即将出台,其中明确规定了实行企业裁员的动态报送制度,裁员到一定规模必须先上报政府。
广东省也将通过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开设失业保险绿色通道、鼓励农民自主创业等系列优惠措施,以稳定就业形势。
农民工将纳入失业统计
就在人保部四出调研的同时,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也对广东、厦门等地就业状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成员、该所研究员王德文介绍了在厦门的调研情况,其基本判断是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外需疲软,对制造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冲击很大,“大部分企业订单减少、出口减少”。
调研组总结企业的生存现状是三类:个别企业因无订单倒闭,员工遣散;一些企业仍有出口需求,但订单减少,略有亏损;还有一部分企业由于产品竞争力高,保持盈利状态,但盈利减少。
“其中后两类占多数,倒闭的尚属少数。”王德文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人士18日也向本报证实,通过调研,确实发现了各地在就业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下一步将在解决局部地区失业问题,确保企业困难时期员工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下工夫。
上述人保部关于稳定就业的通知,已经可以看作是相关政策的一次密集出台。
曾服务于人保部,现任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的苏海南对本报表示,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措施,正是结合经济形势作出的动态调整。
苏海南指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要与居民最低生活费用、物价指数、社保缴费水平、经济增速、就业等多因素匹配,“现在经济增速和物价指数在下调,就业压力明显加大,显然需要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苏海南解释称,按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最少两年调整一次,而此前两三年来,各地已经连续提高最低工作标准,去年以来29个省(市、区)标准普涨,平均增速达15%,有的地方甚至高达30%-40%。
中国社科院人口所所长蔡昉也指出,是否涨工资关键还要看供求关系,“当有大量失业者、农民工急着找工作时,扩大就业是第一位的”。
人保部通知还明确要求,劳务输入地利用多种途径,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
苏海南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是我国失业率统计变化的一个明显信号。下一步,劳务输入大省在统计失业率时,都将在过去基础上,将农民工纳入。而据了解,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失业率统计并不包括农民工,所谓的失业人口,单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从经济发达地区开始,有望使我国失业率的统计与国际接轨,更加准确反映就业变化状况。”苏海南称。
重庆将出台失业调控意见
地方政府也在酝酿稳定就业的措施。
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正在拟定关于加强失业调控的若干意见,意见对导致失业状况的相关方面都做了引导性规定,“企业裁员数据需要动态上报,裁员规模太大,就需要向政府报告”。
这位负责人同时介绍,不久前重庆市政府还出台了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的若干意见。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对生产经营困难、拖欠工资1个月以上(含1个月)或者有倒闭迹象的企业,特别是外向型加工制造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启动了重点监控。
针对近期部分企业倒闭引发的欠薪事件,广东出台专门政策要求:有关部门配合企业筹措暂时无法支付的工资;并督促企业和有关方面保障欠薪员工的基本生活。
广东新近还推出了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六大举措,其中包括建立农村劳动者普惠制技能培训制度,对4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农村劳动力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刚刚结束企业调研的王德文直言,企业所呼吁的,相关政策都将陆续涉及到。
“但总体而言,出口导向型的企业恢复需要一段时间。下一步还需要国家在产业调整和引导方面给予细化。”王德文认为,经历这次调整“阵痛”,可能恰是部分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良机。 记者 申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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