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引导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发展
读书报:去年的《指导意见》和今年的“一号文件”都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出版领域,这些政策许可的出版领域包括?
范卫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文件精神,我们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包括:鼓励和支持非公有文化机构从事印刷、发行等新闻出版产业的有关经营活动。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资本投资组建的非公有文化机构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鼓励和支持非公有文化机构开拓境外新闻出版市场。
读书报:有民营出版商提出,《意见》与“一号文件”是对现有国有出版社和民营的合作的认定,但没有更为具体的细则。那么,对于国有民营的具体合作路径和模式,您有什么具体的意见?
范卫平:对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两个指导意见均明确了这么几点:第一,肯定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是一种新兴的文化生产力;第二,鼓励和支持它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第三,将它们作为新闻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行业规划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其经营行为;第四,将积极探索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参与出版的通道问题;第五,鼓励国有出版企业在确保导向正确和国有资本主导地位的前提下,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进行资本、项目等多种方式的合作;第六,鼓励和支持非公有文化机构积极开拓海外新闻出版市场。总体上要努力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发展、参与新闻出版活动创造条件,为他们营造平等竞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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