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居住文化的历史十分久远。
考古资料提供的确凿证据表明,远在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藏族的民居建筑便有了相当的发展和较高的水平。昌都卡若遗址共发掘出房屋基址28座,有圆底房屋、半地穴式房屋和地面房屋三种类型。卡若遗址房屋建筑是藏族民居建筑的滥觞。在其后几千年的演进中,藏族的民居不断得以发展、丰富和完善,并带着厚重的时代印迹。公元前二世纪藏族建筑史上出现了第一座宫堡式建筑雍布拉康。赤松德赞时,在贤良之臣赤桑雅拉倡导下,将山上居民迁往河谷平地,人们从过去居住于山上的石头城堡迁到田间地头建屋而居,组成村落,居住习俗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此出现了《唐书》记载的吐蕃“屋皆平头”的居住形式和格局。
千百年来,藏族民居的基本建筑和农区城镇屋皆平顶的居住形式一直延续至今。当然,社会形态、宗教观念、地理条件等社会和自然因素在民居中有着深深的烙印。今天,时代前进的脚步更为古老的藏族民居打上了鲜明的时代印迹。
西藏农区民居的特点
藏族民居的形式和结构因不同地域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生产方式的不同而表现出较大的差异。从总体上看,西藏农区(含半农半牧区)的民居,大都是二三层的楼房或一层的平房,也有高达四五层的建筑物。“屋皆平顶”是其主要特征。
“屋皆平顶”的藏式民居建筑式样和风格从有关史料可知至少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旧唐书·吐蕃传》称逻些城“屋皆平头,高至数十尺。”《新唐书·吐蕃传》亦云“屋皆平上,高至数丈”,由此可知吐蕃时期民居的建筑面貌。时过一千余年后成书的《西藏志》,记述其时的西藏房舍:“自炉至前后藏各处,房皆平顶,砌石为之,上覆以土石,名曰碉房,有二三层至六七层者。凡稍大房屋,中堂必雕刻彩画,装饰堂外,壁上必绘一寿星图像。凡乡居之民,多傍山坡而住。”这些记述与西藏腹心地区的民居情况基本相合。
西藏农区的楼房多为二层,一般为石木结构。墙体多为石砌,一层方石叠压一层碎薄石,以泥合缝。有的地方,墙体下部为石块垒砌,上部墙体为板夯土墙。还有的地方,作墙体的材料为土陪坯砖,往往以石、土、砖混合使用作墙体:墙体下部为石砌,中部为土夯,上部是土坯砖。墙体逐渐向上收缩,但内壁保持垂直。在内部建筑构造上,梁和柱不直接相连,柱头上平搁短斗,短斗上搁长斗,长斗上搁大梁,梁上铺设檩条,檩条上再铺木棍,然后捶筑“阿嘎”土做成楼面或屋面。有的地方没有“阿嘎”土,则用一般的粘土夯实作顶。屋顶均为平顶,一般在屋顶四周的墙上还要加砌女儿墙,在屋顶四角搭建约半人高的墙垛以插挂经幡。
住宅楼大多呈正方形或纵长形,底层为圈养牲畜,堆放杂物用,一般不开窗。二层为活动的主要场所,包括主室、贮藏室、经堂、楼梯间等。一般将前面较大的房屋作为主室,左右的小房间作贮藏室,楼梯间多位于主室右边的靠墙处,从这里可以通到各室及上下楼层。一般民居的顶层就是第三层,也有少数盖有四五层的。顶层多分作两部分,前为晒台,后为平顶屋,此屋既可作生产或生活性用房,又可装饰用作经堂或接待喇嘛、贵宾用。晒台则是人们晾晒作物、打晒粮食、平日劳作和休息的地方。
农家的住宅多为一家一院。院墙有用柴薪堆积而成的,有夯墙的,也有土坯砖垒建的。宅院的门一般都南向而开。
昌都一带为高山峡谷地带,大面积的平地较少,民居大都依山而建。一座座楼房毗邻相接,高低错落有致,加之窗户门楣多着彩绘,画栋雕梁,气势非凡,甚为壮观。
林芝、波密一带的民居住宅楼不用土石作墙体,整个建筑材料几乎全是木材:以木柱作桩、木梁作架,木板作墙和地板。屋顶也用木板,且结构为斜坡形。“屋皆平顶”在这些多林木多雨水的森林地区不相适应。
阿里民居也以二层楼的房屋为主,人们一般夏天居住于上层,冬天住下层。有的地方还有窑洞和房窑结合的形式。窑洞民居仅存于阿里部分地区,在古格王朝时期曾相当盛行,现在已不多见。
除楼房外,西藏各地还有大量单层建筑的平房。平房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样式与楼房建筑无异。平房的宅院一般较大,多砌高大的围墙,宅院内圈养牲畜、堆放杂物,还是人们劳作的地方。现在,仍有许多人修建单层的“退休房”,只是占地更宽、设施更完备,装饰更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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