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 李菲、谭浩)200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我国农村低保制度,保障对象逐步扩大,救助水平明显提高。
据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我国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制度,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低保标准,重点将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和生存条件恶劣的常年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截至2008年11月底,全国农村低保对象3957万人,比2007年底增加391万人,正向应保尽保目标迈进。
此外,为确保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在物价波动中不降低,民政部在指导提高城市低保救助水平的同时,会同财政部先后两次要求各地自2008年1月起和7月起分别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每人每月10元。
截至目前,全国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978元,比2007年增加138元;月人均实际补助为44元,比2007年底增加5.2元,救助水平明显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