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争斗致治安严峻
“九龙”海上综治遏制无序开发
据了解,早在2008年,青岛市就颁布了名为《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的地方性法规。奥运会帆船赛前夕,青岛市还组织多家涉海单位对青岛海域的所有海岛进行了清理整治。整治行动之后,海岛的治安形势好转了一阵子。但时间一长,治安问题又“旧病复发”,无法从根本上铲除各类隐患存在的土壤。
至此,青岛市得出了一个结论:仅仅依赖于颁布几套法律法规或开展治安清理整治行动来实现对海岛的长效管理,是远远不够的。
2009年5月末,山东省海警二支队接手了一起海上渔事纠纷案件。当事人杨某在海上作业时误入徐某布网区域,不慎将网具破坏。双方言语不当导致矛盾升级,徐某带领十余名作业工人强行扣押了杨某船上的电台、雷达、渔具等物品,最终演变成了一起19人参与的海上群体性案件。
案发后,海警二支队成立了专案组,同时协调青岛市公安局等4部门成立了多元化矛盾联调小组。多家单位各司其职,摸清矛盾内因,积极协调双方。经过近一个月的耐心工作,徐某最终归还了所有物品,并向杨某赔偿了经济损失,一场海上纠纷案被妥善化解。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尝到了用综合治理的方法解决海上治安问题的甜头。”许瑞海说。
“当时,青岛市正在加快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青岛市综治办副主任沙秉忠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他的办公室里,记者看到了这份《青岛市海上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文件细化了各单位在海上管理的职责,如海洋局负责环境保护和海岛使用的监管,查处违法铺设海底电缆管道、海洋废弃物倾倒等行为;渔业局负责保护渔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生产作业秩序,查处非法占用海域、海岛、海洋自然保护区和非法捕捞等行为;海事局依法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监管,调查处置海上交通事故等等。
文件规定,山东省海警二支队作为海上执法的主力军,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全力配合各涉海单位的执法活动,震慑不法分子,严厉打击暴力抗法。
“治安问题的背后隐藏着利益斗争,一味药方解决不了整体病症。”沙秉忠说,综治模式无疑是一剂良药。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多管齐下,彻底遏制海岛的无序开发,才是解决海岛管理问题的治本之策。
长效之路还有多远
海上综治需相关部门长期磨合
负责起草文件的青岛市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王金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为保证海上综治工作的全面落实,青岛市还专门成立了海上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年组织涉海单位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重大情况随时召集开会,共同研究处理海上管理事务;各涉海单位指定了办公室联络员,负责日常海上管理工作的协调。
同时,青岛市还将海上治安综治工作纳入了对各部门的日常综合考评机制,规定下属的10个沿海区(市)级综治办负责协调本辖区涉海部门开展管理,形成组织严密、制度规范、通力配合的海上管理工作机制。
“其实这份文件还只是悬在半空。”对于暂行办法,沙秉忠并不讳言,由于各单位职责分工不同,执法人员能力差异,各单位之间还需要长期的相互磨合才能真正达到有力的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已正式实施,法律明确规定,无居民海岛归国家所有。据了解,青岛市正在进一步规范海岛的保护与利用,从实践中摸索符合当地实际的贯彻方法,使法律的落实能够水土相服。
“只要大家的方向一致,目标只会越来越近。”沙秉忠坚信,海岛需要合理开发,更需要有力保护,只要各涉海单位找准并解决好海岛存在的内在问题,理清思路,从源头上进行清理整治,外部问题也自然会迎刃而解,海岛的治安形势必将会日趋稳定。
法制日报青岛5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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