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数字中国提供标准支撑——国家测绘局副局长李维森就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三个标准发布实施答记者问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三项测绘行业标准已于2009年3月30日经国家测绘局批准发布,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日前,记者就这三项测绘行业标准的制定、发布与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测绘局副局长、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维森。
记者:请问为什么要制定这三项标准?
李维森:地理空间框架是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基础平台。胡锦涛总书记指示测绘部门要“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温家宝总理要求“加快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基础框架。积极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全面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李克强副总理在给国家测绘局的批示中也提出:“加强自主创新,着力构建数字中国,加强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重要指示,国家测绘局从立法、规划、政策与技术标准制定等方面入手,全面展开了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2006年9月,国家测绘局和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以加快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和应用。国家测绘局在《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同时,国家、省和城市三个层面分别开展了不同尺度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面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社会公众需要的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也已在近50个城市开始构建。
大家知道,标准化工作始终是测绘事业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证。作为各类信息的载体和定位基础的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更需要规范化、标准化。随着数字中国、数字区域、数字城市建设的深入和相关工作的全面展开,我们越来越感到,科学界定地理空间框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内涵,明确三个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规范基本技术要求,统一大家的思路和目标,是保证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顺利完成和可持续更新维护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地理空间框架纵横相连、上下贯通的重要条件。因此,国家测绘局提出并组织制定了这三项标准,对信息时代的测绘从顶层进行设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统一认识、理清思路,以规范地理空间框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加强地区间框架的统一性和衔接性。
需要指出的是,制定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测绘局“三定”方案赋予的重要职责。加强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繁荣地理信息产业的迫切需要。几年来,国家测绘局对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重要的基础性、关键性标准的制定修订速度不断加快。前不久,国家测绘局与国家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合制定印发了《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来强化对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并通过标准化工作来强化对测绘事业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技术统筹。这三项行业标准的发布与实施,正是我们这一系列工作部署的最新进展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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