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央和青岛市各项救助资金达到10003.5万元,帮助困难群众过好年。其中有接近6000万元的资金发给7万余户城乡低保家庭的12余万人,他们每人可收到500元左右的“红包”。
舜网讯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中央和青岛市各项救助资金达到10003.5万元,帮助困难群众过好年。其中有接近6000万元的资金发给7万余户城乡低保家庭的12余万人,他们每人可收到500元左右的“红包”。
青岛市民政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确保将各类救助金在春节前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家庭手中。包括:2009年1月份城市低保金和2009年第1季度农村低保金;针对油价上涨为城乡低保家庭增发的临时生活补助;低保户春节生活补助费;市内四区获得大病医疗救助的低保边缘家庭的节日生活补助金等。
据初步统计,青岛市各级用于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资金总计达到8530.1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补助资金4640.7万元(过节费1171.3万元,临时生活补贴287.9万元),冬季取暖补助1352.4万元,福彩送温暖835万元,各级政府安排走访慰问资金1702万元。另外,中央对青岛市困难群众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1473.4万元,包括为城市低保家庭每人发放150元、农村低保家庭和五保对象每人发放1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也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位。这样,青岛市困难群众享受的中央、市各项救 助 资 金 总计达到10003.5万元。
据统计,青岛市两级政府1月份共筹措资金4640.7万元,对城乡低保家庭进行生活救助,12余万居民受益。这些资金包括:市内四区为低保对象每人增发150元、五市为农村低保对象每户增发100元过节生活补助费,其他区市根据各自实际,也给低保家庭增发不同数目的过节费共计1171.3万元。城乡低保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方面,城市每人补贴15元,农村每人补贴10元。青岛市还为16905户困难群众每户一次性发放800元取暖费,共发放救助金135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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