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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 魏博)近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出版社在北京联合召开《市场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改革大考》新书发布会。中改院院长、该书主编迟福林教授认为,深化全面改革面临利益结构失衡的突出矛盾,突破利益固化藩篱,这是改革历史担当面对的重大难题。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说,打破固化的利益格局、解决利益失衡,要高举公平正义的旗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迟福林教授指出,解决利益失衡的重大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解决利益失衡,首先应当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问题,为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创造一个良好的预期。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当前,由于出现了经济下行,不少人怀疑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能否实现。从我国发展前景看,如果相关改革到位,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仍有条件,是一个可以实现的目标。例如,2012年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开始跑赢GDP增速。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0%,略低于7.7%的GDP增速;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长9.3%,明显高于GDP增速。从中长期看,转型改革政策措施出台有利于居民收入占比的增加。
以民富优先破题收入分配改革,是国民收入倍增的重要条件。建议把城乡居民收入倍增的指标具体化:未来10年GDP年均增速在7%左右的条件下,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年均应不低于7.5%;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从40%提高到50%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3.03:1下降到2.8:1以内。应当说,实现这个目标是有可能的。当然,这取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实质性破题。
二、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城乡居民收入倍增不是所有社会群体同步的倍增,而主要是中低收入群体的倍增。就是说,城乡居民收入倍增更重要的是要反映到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上。
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大约为25%左右,约为3亿人。未来5~10年,全面协调利益关系的重中之重,是形成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为此,建议结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尽快出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国家规划》,明确提出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目标:即每年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争取到2020年达到40%;人口规模从3亿扩大到6亿左右。
形成6亿人的中等收入群体意义重大:支撑经济年均7%左右的中速增长;奠定“橄榄型”社会结构的重要基础;形成走向共同富裕的大趋势。
三、让农民工成为历史。从我国的现实看,未来要增加3亿中等收入群体,需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使部分农民工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来源。
出路何在?在于人口城镇化的转型与改革。2013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3.37%,实际的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5%左右,远低于2011年世界52%的平均水平。如果能打破政策与体制掣肘,每年就有可能提高1.5~2个百分点,到2020年,人口城镇化率就有可能接近目前的世界平均水平。未来5年,只要以农民工市民化为重点的相关改革能够取得突破,我国城镇化率有望以年均1%~1.2%的速度递增,人口城镇化率有望以年均1.3%~1.5%的速度递增,至2020年新增城镇人口将达4亿左右,成为新增中等收入群体的“后备军”。
——出台农民工市民化的国家规划。建议在国家城镇化规划中明确提出2020年总体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大目标;2~3年内,初步实现有条件的农民工市民化;3~5年内,基本解决存量农民工的市民化;到2020年总体实现农民工市民化。
——明确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与时间表。建议1~2年内,剥离户籍的福利分配功能, 在中小城镇全面取消户籍制度,建立人口登记制度;3~5年内,除了个别特大城市外,其他大中城市的户籍制度基本放开,全面实施人口登记制度;5~8年内,全面实行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到2020年,实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向一元户籍制度的并轨。
——尽快赋予农民物权化的土地使用权。这是破解农民工市民化难题的重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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